來源:家長幫北京站 作者:風中百合 2018-06-06 16:59:36
2.城關地區。
采取就近登記入學方式,按照統一劃定的服務片,依據戶口簿和房屋產權證等相關材料,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和招生校共同組織實施,完成城關地區初中入學工作。
3.回戶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升入初中。
5月7—11日完成申請、審核、登記工作。家長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相關材料到學籍所在小學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學校在初中入學系統上提交轉出申請,然后打印申請表,家長持申請表、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相關材料到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再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招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原學籍所在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逾期不予辦理。
(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1.對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期限內)、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平谷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按規定時間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基本信息登記,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下簡稱“五證”)于5月7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居住地轄區內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社區教育辦公室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按規定時間將申請人“五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報送至區聯合審核現場。聯審合格后,家長自行打印信息采集表,并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
(四)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建立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優先保障機制,確保殘疾兒童能夠在公平、包容的環境中接受適宜的教育。特教中心須通過入學平臺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并由區教委根據相關政策為新生建立“雙學籍”。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到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保障其完成義務教育。
(五)特長生招生。
嚴格規范特長生入學工作。除市教委批準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區教委向社會公布特長生招生計劃并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2018年各校特長生招生比例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6%,由區教委統一組織,于5月21日前完成。2019年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六)公辦寄宿制學校招生
公辦寄宿制學校招生,按區教委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要對招生范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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