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淳區教育局 2018-04-16 17:19:54
南京市高淳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17〕1號)和《南京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8〕3號)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
工作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教育局統一實施。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考辦)負責指導、管理與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
二、報名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應具有所在施教區戶口,其戶口原則上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居住地、房產證(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持有者為其法定監護人。下同)一致。
(一)小學
1.新生入學年齡應滿6周歲(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2.適齡兒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12日至13日持戶口簿、房產證到相應施教區小學報名登記。
(二)初中
1.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0日至11日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或畢業學校證明等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鎮)中心小學(區實驗小學、區寶塔小學、金陵匯淳學校小學部在本校)進行報名登記。
2.區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于4月20日至21日,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或就讀學校證明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淳溪街道鎮興路229號,咨詢電話:57338653)或戶籍所在地街道(鎮)中心小學辦理入學登記。
(三)補報名
對有特殊情況未在規定時間報名的適齡學生,由招生學校統一安排補報名。補報名時間在學校醒目處張貼公布。
(四)2018年秋季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范圍內的家庭正式常住戶籍。未在規定時間前辦理家庭戶籍與實際居住地、房產證三者一致的,學校登記適齡學生信息并上報區招考辦。在符合條件的適齡學生學位派定完成后,根據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2019年秋季入學的適齡學生及其監護人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區范圍內的家庭正式常住戶籍。
三、入學工作管理
(一)報名登記
各義務教育學校應認真審核新生入學相關材料,填寫《南京市高淳區2018年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于7月底前報區招考辦。經區招考辦審核后,于8月10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確保符合條件新生9月1日全部入學。
(二)班額控制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入學工作組織領導,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的班級學額。
經批準進行市級小班化教育實驗的學校,執行小班化規定的班額標準。原則上小學每班不超過32人、不少于26人,初中每班不超過40人、不少于30人。
(三)特長生(初中)
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初中學校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區教育局會同招生學校統一組織相關專業水平測試和錄取工作。
(四)公辦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
按施教區范圍派定學位后,確有較大空余學額的城區個別熱點公辦學校,可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確定的派位計劃數進行招生(《高淳區2018年熱點公辦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五)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
實行招生入學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區教育局出臺《關于加強我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相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并與有關學校簽訂《入學管理工作責任書》,對于在招生入學工作中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將按照“誰招生,誰負責”的原則追究學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四、施教區范圍
2018年城區、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按照《關于印發<2016年城區、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調整方案>的通知》(高政發〔2016〕67號)和《關于2017年石固河以東的淳溪街道區域小學施教區微調方案》(高招辦〔2017〕5號)劃定,具體施教區范圍表述如下:
(一)小學
1.區實驗小學學山路校區(原區實驗小學):沿南漪路-寶塔路-石臼湖北路-鎮興路-太安路-蕪太路-官溪河-官溪路-湖濱大道-南漪路所形成的區域。
2.區寶塔小學勵志路校區(原區寶塔小學):沿南漪路-寶塔路-石臼湖北路-蕪太路-水陽江路-湖濱大道-南漪路所形成的區域(含蕪太路以北姜家行政村、汶溪自然村)。
3.淳溪中心小學大豐路校區(原淳溪中心小學):沿石臼湖北路-蕪太路-太安路-鎮興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區域(含蕪太路以北花奔行政村)。
4.區實驗小學濱湖校區:原南塘小學、現河城小學施教區(東至蕪太路、北至雙高路、西至石固河、南至固城湖的區域)。2018年秋季起,河城小學撤校整體并入濱湖校區。
2017年秋季入學前,原南塘小學一至六年級師生已整體并入雅居樂校區,2018年秋季開學時,原南塘小學學生可選擇留在雅居樂校區就讀,也可申請進入濱湖校區就讀。
5.區寶塔小學雅居樂校區:雅居樂小區、東方曼園小區和海爾壹號公館小區。
6.金陵匯淳學校小學部:蕪太路以東、高蕪高速以南的新區區域。
7.古柏中心小學:高蕪高速以北的古柏街道區域。
(二)相關說明
1.碧桂園、豐和灣小區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一年級新生和五洲萬家、中杭國際等小區內因非個人原因導致暫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學生,由家長在小區開發商處登記后,開發商統一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審查材料,在服從區教育局學位安排的前提下,與符合條件的適齡學生家長簽訂協議后安排入學,協議的執行情況將納入社會誠信記錄。
2.2018年秋季招生起,城區初中全面執行經區政府常務會通過的《關于印發<2016年城區、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調整方案>的通知》(高政發〔2016〕67號)文件,按照文件規定的施教區范圍招生。
3.其余6個鎮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相對獨立,適齡學生在家庭戶籍所在鎮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各鎮中心小學應根據實際情況劃分鎮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并報區招考辦備案。
當因上學距離、交通狀況等原因,相鄰街鎮之間有適齡學生選擇跨街鎮入學的,應本著免試就近、自愿選擇、學校有能力接收的原則,在區教育局指導下,由相鄰鎮政府協商,適當調整相鄰街鎮學校的招生范圍。
五、高淳區第一中學
高淳區第一中學今年繼續實行相對就近、免試、電腦派位的辦法招收新生。凡符合市一中高淳分校、區三中、金陵匯淳學校初中部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高淳區第一中學報名登記。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采用電腦派位方式產生新生。
六、關于戶籍和住房審定的幾種情況說明
(一)屬下面三種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持相應的證明材料,可在相應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有固定房產且常住。
2.適齡兒童少年隨老人(指孩子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區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3.適齡兒童少年在老人處落戶,持老人的房產證報名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確實沒有房產(須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二是孩子出生后,父母與孩子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且從未遷移過;三是父母、孩子與老人實際居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父母與孩子戶口在老人處從未遷移過,也須回到孩子父母房屋所有權證所在的施教區學校入學。
(二)拆遷戶家庭子女入學
1.拆遷戶家庭未安置到位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家庭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
2.拆遷戶家庭已安置到位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可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購房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
(三)城區購房但戶籍仍在農村的家庭子女入學
《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才能正常入學。
農村家庭已在城區購買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家庭戶籍仍在農村,其子女不能在城區公辦學校入學。可在家庭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或者參加政策允許的公辦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也可以選擇民辦學校入學。
七、民辦學校
(一)民辦學校實行免試入學。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民辦學校應嚴格執行經批準公布的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收新生。當民辦初中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2018年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為2︰8,區教育局組織招生電腦派位工作,并現場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全額錄取。
(三)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并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招生工作。凡被民辦學校接收的新生均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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