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寧波站 作者:水暖暖 2017-12-05 17:16:24
4.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簽發的,經北侖區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員查驗蓋章的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北侖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站或各街道(鄉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在申請人提請查驗前十天內出具的《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
5. 申請人與北侖區域內用工單位簽訂的一年期以上勞動合同;在北侖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證明; 申請人在現居住地領取的有效工商營業執照;企業總部在寧波大市范圍內,其分支機構在北侖區注冊的,需提供該分支機構在冊證明(個人或者其工作單位到市場監管部門檔案室北侖區恒山路488號泰隆銀行三樓申請查詢,由市場監管部門出具該機構是否在冊證明)。
(二)積分入學的證明材料
根據《北侖區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計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辦理積分所需遞交的證明材料。
四、積分入學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 積分入學申請時間。新生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 積分入學申請程序。
1.資格確認。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籍貫地戶口簿等基礎材料、查驗材料和積分入學證明材料,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內設立的積分專窗進行資格條件初審,初審符合的領取《北侖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資格審驗表》(以下統一簡稱“《資格審驗表》”),接受窗口查驗,各街道(鄉鎮)綜合各職能部門對五項資格條件的查驗意見,在《資格審驗表》上簽署是否符合查驗條件的結論意見;
2. 申請積分。符合查驗條件的,領取并填寫《北侖區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積分入學申請表》(以下統一簡稱“《積分申請表》”),申請辦理積分;
3.積分查詢。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到各街道(鄉鎮)積分專窗查詢審核后的積分。
(三)申請就學
1.積分情況公示。積分結束后,在北侖之窗網站上進行積分公示,申請人如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向各街道(鄉鎮)積分專窗提出復核;
2. 積分分數線公布。公示結束后,根據各街道(鄉鎮)可提供的學位余額數,分街道(鄉鎮)劃定積分分數線,通過北侖教科網和北侖之窗向社會公布;
3.提出就學申請。有效積分達到積分分數線者根據招生公告的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到現居住地附近學校提出就學申請,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所學校,不得多處報名。
五、注意事項
1. 實施積分入學辦法后,因為學位余額數不足,達不到所在街道(鄉鎮)積分分數線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將無法在我區學校就讀,請各位申請人結合自身實際,同時做好回戶籍地就學的準備;
2. 請各位申請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盡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
對本公告有疑問的,請與各街道(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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