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寧波站 作者:水暖暖 2017-12-05 17:16:24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年北侖區外來務工子女幼升小入學公告,希望對寧波爸媽了解幼升小,幫助寶貝更好的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科學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規范有序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2016年北侖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辦法,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積分入學的總體要求
1. 2016年我區繼續全面實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辦法,所有申請在我區義務教育段學校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必須參加積分制管理;
2. 通過查驗,符合積分入學資格條件的才能申請辦理積分;
3. 資格查驗及積分結束后,我區將根據各街道(鄉鎮)當年可提供的學位余額數劃定積分入學分數線,有效積分(零分及以下分數為無效積分)達到分數線者方可申請就讀,未達到分數線者,其子女不能在我區學校就讀。
二、申請積分入學的對象及條件
(一) 申請積分入學對象
2016年秋季要求在北侖區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生(含在我區小學就讀六年級擬升初中一年級的學生,以下簡稱新生)。
原則上不接收義務教育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外的其他年級插班生。
(二) 申請積分入學資格條件
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應具備如下五項資格條件:①子女在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僅限于父母離婚或另一方死亡、服刑、殘疾等情況的人員);②申請人(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截至2016年4月30日,已辦理居住證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按規定辦理,無中斷)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人員;③在北侖有合法穩定住所(有房產證、有效的租房證明或居住證明);④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⑤在北侖合法穩定就業(截至2016年4月30日,與北侖區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期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本區域工商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在北侖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截至2016年4月30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
三、申請積分入學須提供的查驗材料和證明材料
(一)積分入學的查驗材料
1.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民政等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在當地無監護人證明(父母離婚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父母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關法律文書;父母一方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不屬于上述幾種情況者,無需提供無監護人證明);
2. 申請人(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現居住地已取得的《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
3.申請人有效的居住證明(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屋所有權、使用權證明;租房的,須提供《商品居住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或《非商品居住房屋租賃登記證》;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