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16 09:39:41
(二)、第三部分:教育內容與要求
幼兒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面的、啟蒙的,《綱要》將幼兒學習的范疇按學習領域的維度,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5個領域,每一領域均包含目標、內容與要求和指導要點三個部分,各部分的功能有所側重。(見圖二)
1、目標
“目標”部分主要表明該領域重點追求什么,它主要的價值取向何在。所有領域的目標既比較集中地體現了該領域特有的價值,也共同體現了《綱要》的基本精神。以前,在目標上追求的是知識的獲得和技能的掌握,因而在表述上較多地使用“教”、“學會”、“掌握”等,而現在強調的是“既符合幼兒的現實需要,又有利于其長遠發展”。各領域在目標表述上較多地使用了“體驗”、“感受”、“喜歡”、“樂意”等詞匯,演出了情感、興趣、態度、個性等方面的價值取向,著眼于培養終身學習的基礎和動力。如“語言”的目標中有這樣兩條要求“樂意與人交談,講話有禮貌”,“喜歡聽故事、年圖書”等等。幼兒樂意與人交談,就會獲得很多語言交往的機會,體驗到語言交流的樂趣,幼兒喜歡聽故事、看圖書,就會從中感受到語言的豐富和優美,從而產生濃厚的學習興趣。這不僅培養了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而且這一興趣和愉快體驗將推動他們今后積極地參與語言交往活動,這樣將有利于他們一生的語言發展和人際交往的發展。當然,現在家長要求語言要教認字、寫字、有的幼兒園為了迎合家長的心理也經常教幼兒認字、寫字,這樣不僅違背了孩子的發展規律,而且還會抑制幼兒想象力、創造力和思維能力的發展,長期讓幼兒寫字會使幼兒對學習產生厭倦情緒,不利于幼兒發展。因此,我們幼教工作者應采取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綱要》精神,想辦法幫助家長更新觀念、運用科學的育兒方法,防止把成人的意識強加在孩子身上,給孩子帶來壓力。
2、內容與要求
“內容與要求”部分表明為實現目標教師應該做什么、該怎樣做。與此同時,將該領域教育的內容自然地負載其中。過去小、中、大班各有要求、有統一的知識點,如體育要求要學習一些基本動作,語言要學會幾首兒歌、幾個故事等等,這是一個靜態知識觀的體現。不利于創新人才的培養。而新《綱要》教育內容的特征就是看不到知識點,不是要教給幼兒多少,掌握什么,而是通過活動獲得什么,強調幼兒的主動學習,注重過程化、活動化、經驗化,視知識為動態變化的、幼兒主動建構的過程,希望老師不要把關注點過分集中在具體知識或技能的教學上,僅僅以固定的知識點的達成為目標來設計教學活動,而是著力組織適合幼兒的活動,創造適宜的教育環境,從幼兒的實際生活和活動出發,引導幼兒去發現知識,獲得知識和技能。因此,《綱要》在每個領域中都沒有單獨列出一個知識點或技能要求的細目,而與要求中,要求教師“為幼兒的探究活動創造寬松的環境,讓每個幼兒都有機會參與嘗試……”,“引導幼兒對身邊常見事物和現象的特點、變化等產生……興趣”“提供豐富的可操作的材料……”等等,如果教師真正按這樣的要求去做了,其關注的重心的確放在創設這樣的環境和開展這樣的活動上了,那么,這一過程同時也就成為幼兒獲得科學知識的過程。幼兒探索、發現、感受,表達等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就必然在其中了。
3、指導要點
“指導要點”主要的功能有兩個方面:一是點明該領域教和學的特點。因為各領域的知識性質有所不同,使用其學習的方式也就不一樣,教師必須根據這些特點來設計教學,才能提高教與學的效果。如:科學領域中有些知識的獲得需要直接體驗和動手操作。語言能力是在運用過程中發展起來的,不是教的,所以教師要創造機會,提供環境,改變形式,讓幼兒想說、敢說、喜歡說、有機會說。社會領域的學習具有潛移默化的特點,需要創設良好的人際關系,如老師的表率、幼兒的榜樣和平時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對幼兒的影響。二是點明該領域特別應當注意的有普遍性的問題。如:健康領域指導要點提出:嚴禁以任何名義進行有損幼兒健康的比賽、表演等等。
(三)、第三部分:組織與實施
“組織與實施”在11個條目中主要體現了以下幾個理念與觀點:
1、充分尊重幼兒的權利。每個幼兒都是一個有獨立人格與權力的主體,他們和成人一樣擁有自己的價值和尊嚴、興趣與需求,擁有生存權、發展權和參與權。過去我們習慣于由教師安排幼兒的一日活動與生活,常常統一意志、統一行動。這種教師安排、幼兒執行,教師講、幼兒聽,教師制定規則、幼兒消極服從的以教師為中心的生活和活動組織模式,既在不知不覺中扼殺了兒童最寶貴的主動性、創造性,也是對兒童人格、權利的不尊重。現在要求教師應讓幼兒更多地體驗平等與尊重,證幼兒成為學習的主動者、積極的參與者,在教育過程的每一環節中注意自己對待幼兒的態度、言行、與要求,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兒。
2、尊重教師的創造。《綱要》指出,“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是教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過程”。因此,幼兒園在管理中應以教師為主體,讓教師成為教學的主人,從而調動其能動性,使教師在工作中真正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
3、尊重幼兒在學習特點、發展水平、個性特征等方面的差異。幼兒由于年齡、生活經驗、家庭前景的不同,每個幼兒的個性能力、行為、興趣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點。教師應認識到這些差異是正常的,并且充分重視和尊重幼兒這些差異,公平、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幼兒,切忌不自覺的、習慣化的“一刀切”,用統一的標準和要求評價所有兒童。
4、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客觀規律。兒童的學習和發有其自身特點和規律,教師只有了解和掌握幼兒發展的主要方面、學習的需要與興趣、學習的主要形式及其特點和規律,才可能取得教育的成功。
5、以上這些理念與觀點突出了幼兒園教育組織實施中的教育性、互動性、開放性、針對性、靈活性等原則。
(四)、第四部分:教育評價
《綱要》在教育評價中提出了評價的發展性、合作性、標準和多元性以及多角度、多主體、多方法、重視過程、重視差異、重視質性研究等原則。明確了評價的目的是“為了了解教育的適宜性、有效性,調整和改進工作,為了幼兒的發展、教師的反思性成長和提高教育質量。這就是說,幼兒園評價并不是用于篩選、排隊,更不是用于給幼兒貼標簽,評價時應避免用劃一的標準評價不同的幼兒,在幼兒面前慎用橫向比較,多用縱向比較,以維護幼兒的自尊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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