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16 09:39:41
2001年6月29日,教育部頒發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綱要》是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幼兒園工作規程》制定的,是指導廣大幼兒教師將《規程》的教育思想和觀念轉化為教育行為的指導性文件。教育部要求各類幼兒園從2001年9月試行,通過一年的實踐,《綱要》在幼兒園教育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指導作用。為探索新世紀幼兒教育的特點和規律,推動幼教事業向前發展,我們必須全面貫徹和實施《綱要》。在此,與各位同仁一起進一步學習、領會《綱要》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首先,我們要明確《綱要》的三大指導思想,其次,我們要了解《綱要》的組成結構,第三,重點掌握《綱要》的內容與要求。
一、《綱要》的指導思想
(一)、終身教育思想
所謂終身教育就是指幼兒園教育要為幼兒一生的學習和發展奠定基礎,幼兒園應著眼于培養幼兒終身持續發展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素質。
(二)、“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
“以人為本”就是要“以幼兒發展為本”,樹立尊重幼兒、保障幼兒權利、促進幼兒全面和諧發展的兒童觀。
(三)、面向世界的科學的教育思想
面向世界的科學的教育思想指幼兒教育要順應世界教育潮流發展的方向,吸收現代教育科學研究的成果,充分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注重科學性。
二、《綱要》的組成結構
《綱要》分為四大版塊。框架圖如下:
從結構來看,《綱要》分四個部分,即總則、教育內容與要求、組織與實施、教育評價。
三、《綱要》各部分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一)、第一部分:總則
總則一共有5條,其邏輯結構是:
第一條:制定綱要的依據、原因、目的
第二條:幼兒園教育的性質、任務
第三條:幼兒園教育的外部原則
第四條:幼兒園教育的特點
第五條:幼兒園教育的內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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