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9-20 10:31:43
兒童“集合與分類”核心經驗學習與發展的特點及其支持性策略
兒童在形成數概念之前,已經具有了關于數量多少的泛化而模糊的知覺,也即對集合的籠統感知,雖然這時兒童尚不能搞清楚集合中元素的確切數量,但已能把集合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認識,并在比較集合元素數量多少的過程中逐漸發展起數數的技能以及相應的數概念。
一、兒童有關“集合”核心經驗學習與發展的特點
已有研究表明,學前兒童集合概念的發展一般可以被描述為四個漸進的階段。
1.籠統模糊的知覺階段
大約3歲之前,兒童對集合的感知是籠統模糊的,往往沒有明顯的集合界限,即在感知集合中的元素時尚不能精確判斷其數量,對集合的范圍和界限沒有形成意識,例如,如果有人在一堆物體中拿走其中一個,他們往往不會有知覺。
2.感知有限集合的階段
3歲以后,兒童通常能逐漸在集合的界限之內感知集合的整體。在這個時期,兒童往往會關注集合中排在第一個和最后一個的物體,而對排列在中間的物體則較少關注,如讓兒童在畫有5個盤子的卡片上對應擺放蘋果時,他們往往不會遺漏第一和第五個盤子,可能會疏漏處于中間位置的盤子。同時,兒童在分放物體的時候,往往習慣于用右手放右邊的物體,用左手放左邊的物體。同樣,對于這個年齡階段的兒童來說,相比直線式排列的集合數圖,他們更容易將空間封閉排列的集合數圖作為一個集合來感知。
兒童集合概念的發展由籠統模糊的知覺階段到感知有限集合的階段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通常出現在3歲左右,但并不是說每個兒童都會經歷這樣一個變化過程。
3.感知集合元素數量的階段
4歲兒童已能關注到集合中元素的數量問題,這是兒童對集合數量從不精確的感知到精確數數的一個跨越。此時,兒童已能通過點數等方式較正確地數出集合中元素的數量。此外,兒童還能對一個集合中的元素與另一個集合中的元素進行比較,一一對應的能力也在這個階段得到了發展。
4.感知集合包含關系的階段
一般說來,兩個集合之間存在著包含關系或相等關系。兒童對于包含關系的理解往往要晚于相等關系。集合間的包含關系是關于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涉及對類包含觀念的理解。相對而言,小年齡幼兒對全集和子集之間的類包含關系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難,如桌子上擺放著一盆花,有4朵白花、2朵紅花,如果問一個4歲左右的兒童“花多還是白花多”,他很有可能會回答是白花多,因為在兒童的頭腦中尚不具備對花與白花之間的類包含關系的抽象理解。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對類包含關系的理解能力也在逐步發展。4歲左右的兒童還不能理解全集和子集的包含關系,5歲兒童能初步理解,但準確率不高,5歲以后,兒童對類包含關系的理解能力會逐步發展與提高。
二、兒童有關“分類”核心經驗學習與發展的特點
學前兒童分類能力的發展一般來說會經歷如下三個階段。
1.能根據事物表面的、具體的和簡單的特征進行分類
一開始,幼兒會傾向于按照事物的具體特性進行分類,如把具有同樣顏色或形狀的物體放在一起,而不是把具有共同性質的物體歸為一類。例如,幼兒會傾向于把蘋果和皮球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蘋果和香蕉放在一塊,原因是蘋果和皮球都是圓的。在知覺特征和概念特征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對于幼兒來說,知覺特征往往會成為占優勢的分類標準。
2.能根據事物內部特征對事物進行抽象概括,但脫離不了具體的情景或功用
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分類經驗的積累,4歲以后幼兒一般能根據事物內部特征來進行分類。例如,有幼兒會把“飛機”和“火車”放在一起,顯然他們是從兩者的作用去分類的,當然也可能會有幼兒把“飛機”和“鳥”放在一起,因為“它們都有翅膀,都會飛”。在此,成人要特別注意不要簡單地認為只有符合成人標準的分類才是對的。幼兒往往會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分類,分類的依據也會不斷改變,因為幼兒分類標準的確定往往受其認知經驗和生活經驗的影響。例如,幼兒常常會把蜘蛛和蜘蛛網歸為一類,而不會把蜘蛛和小甲蟲歸為一類,這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兒童就是按照這種功能關系將有關事物聯系在一起的。在功能關系和概念關系同時存在的情況下,功能關系往往會成為幼兒采用的占優勢地位的分類標準。
3.開始根據本質屬性對事物進行分類,能夠抽象出事物的多種屬性或特征
幼兒對分類多樣性的理解需要經歷一個過程,雖然幼兒也能根據較上位的標準進行分類,但是他們對一個物體可以同時屬于多個類別的理解較困難,如嬰兒的手套既可以歸為嬰兒裝也可以歸為冬裝。對事物多種屬性或特征的理解水平往往要隨著幼兒分類經驗的不斷積累和思維抽象性水平的不斷提升才能慢慢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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