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9-17 11:09:26
再議教師在幼兒美術活動中的作用
對幼兒美術活動中教師應該如何教學這一問題的爭論已經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了。比較“進步”的教育工作者堅持認為,對任何外部指導的依靠都會挫傷幼兒的自發性[1]。他們不贊同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展示示范畫供幼兒模仿,他們甚至認為任何模仿現實情形的繪畫都不是幼兒想要表達的初衷。“進步”主義者認為,對幼兒來說,繪畫只是一種表達的工具,它可以補充幼兒思考和寫作的不足。正如巴勃羅·畢加索(pablopicasso)所言:“繪畫只是記日記的另一種方法。[2]”他們認為幼兒之所以喜歡繪畫,不僅是因為它的藝術表現,更多的是因為幼兒把繪畫作為表達自己內心世界的一種語言。幼兒試圖通過栩栩如生的形象來寄托自己無限的幻想。兒童畫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就在于幼兒將自己全部的身心和情感投入到繪畫作品中來。因此,“進步”主義者強調美術活動要尊重幼兒的經驗和情感,要鼓勵幼兒發自內心的任何形式的繪畫表現。這種對幼兒美術活動無比尊重的態度無疑是無可厚非的,但在現實生活中美術活動又是如何開展的呢?
實踐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美術教學情境:教學中教師先讓幼兒欣賞一段著名的樂曲;接著讓幼兒邊欣賞曲子邊發揮自己的想象進行繪畫,即所謂的“畫音樂”;最后,教師讓幼兒向全班講述自己繪畫的內容,并逐個給予積極、正面的肯定與回應。毫無疑問,在這節美術教學活動中,幼兒的創造力、想象力以及自發情感表現得到了足夠的尊重。但是,人們不禁要問:幼兒從這節美術活動中學到了何種與美術有關的核心要素呢?美術作為一門課程的意義又何在呢?眾所周知,教師是教學活動的組織者,教學活動的關鍵在于教師。稱職的教師不僅要領會幼兒美術的核心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不能一味地持欣賞態度而犧牲任何的標準,并“退到一種完全不加批評的和諧態度里去,……給平庸的藝術成績以不誠懇地贊揚”[3]。那么,具體來說,教師在幼兒美術教學活動中應該何去何從呢?
一、把握美術活動的目標——如何教學?
教師要想成為美術活動良好的組織者和執行者,首先要明白何為課程。兒童生活的世界是一個整體,一個總體。“兒童可以敏捷地從一個主題轉到另一個主題,正如他從一個場所轉到另一個場所一樣,兒童并不意識到這種轉變和中斷,既沒有意識到什么割裂,更沒有意識到什么區分”[4]。換言之,兒童感受的世界是統一的、完整的。課程與兒童生活的世界不同,它并不可能將兒童經驗世界的面貌全盤展示給兒童。課程是通過將同類性質的經驗從它們原來的位置割裂出來,并根據一定的原則歸類、排列而形成的,美術課程自然也不例外。
課程是實施教育的媒介,泰勒指出:“教育是一種改變人的行為方式的過程。[5]”因此,從廣義上來講,課程的目標就在于讓人的行為方式發生變化。那么,美術課程又希望兒童在哪些方面有些改變呢?美術課程到底積聚了哪些同類性質的經驗呢?康定斯基認為藝術里的關系不外乎兩種:外部形式的關系和內在意蘊的關系,即所謂的形式(物質實體)和內容(精神)[6]。具體到每種藝術,都有著自己獨有的核心要素。正如美國著名音樂教育哲學家貝內特·雷默所言:“每種藝術都有自己的主要要素,音樂中有旋律、和聲、節奏;繪畫中有色彩、線條、質感;詩歌中有比喻、形象、韻律,如此等等。[7]”兒童學習美術,第一步就是要能正確地感受美術的審美形式,即美術造型中的線條、色彩、構圖、筆觸等方面。無論是進行繪畫欣賞還是繪畫創作,對形式要素美的掌握都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教師在組織美術教學活動時除了給予幼兒精神上美的陶冶,還要首先保證的是為幼兒感受具體的美術形式要素提供機會。美術活動目標中一定要有體現美術核心的形式要素,否則,美術課程與其他課程也就無異了。
二、擴展幼兒的審美經驗——如何準備?
審美經驗與兒童的藝術學習具有密不可分的依賴關系。首先,一切思維都要求有一個感性基礎。從本體論的角度來看,體驗是兒童最基本的生命活動。教育的宗旨,應在于保存人類及其心理官能有機的完整。因此,無論人從兒童時期邁入成人,自野蠻邁入文明,這種意識的統一都是應當得以保留的。幼兒對任何知識的學習都應該注意保護這種統一的存在。另外,應當承認,人類存在著兩種獲得穩固和有用知識的途徑:一種是理智,另一種是直覺[8]。藝術就是一種靠直覺獲取知識的活動。對于藝術活動來說,幼兒只有通過親身體驗,才能使自己的內心情感和外在形式達到同構,也才能從與藝術的交流中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從而進一步刺激自我的藝術感知和創造活動。
基于此,教師在開展美術教學時,要努力為幼兒提供豐富的審美經驗。班杜拉提出的觀察學習是豐富幼兒審美經驗的最有效的途徑。顧名思義,觀察學習意味著幼兒會積極、主動地注意、編碼并貯存對象的特征。幼兒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自由選擇他們所注意的對象,同樣也就可以決定他們向對象學習哪些內容。因此,與完全模仿教師的示范畫不同,對于同一個審美對象,不同的幼兒所關注的部分是不盡相同的。于是,幼兒在進行美術活動時,往往會根據自己的觀察和實踐進行概念提煉,創作出不同的美術作品。觀察學習不但不會泯滅幼兒的創造力和想象力,反而給幼兒的創造表現提供了素材和靈感來源。如此一來,幼兒不僅能夠以美術活動為樂,陶醉于其中,同時,也激發了幼兒自主表現的愿望。
三、關注美術活動的過程——如何指導?
很多研究表明,幼兒美術活動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幼兒在進行美術活動時不僅包含顯著的繪畫行為,還表現出一定的言語行為,如自言自語、和其他幼兒對話等。與此同時,幼兒總是邊嬉戲邊進行繪畫的,他們時而小聲吟唱,時而手舞足蹈。美術對幼兒來說只是眾多游戲活動中的一種,他們在美術活動中嘗試玩弄各種色彩與線條,盡情揮灑自己的創造天性。在美術活動中,幼兒專心致志地投入繪畫的過程,對于繪畫的結果(繪畫作品)一點也不在意。換句話說,幼兒美術是自成體系的一種活動。如果人們只是通過幼兒的美術成果來評價幼兒美術的話,這對幼兒本身是不公平的,因為幼兒在整個繪畫過程中所涉及的信息不是簡單的一幅繪畫作品所能代表的。
教師要明了幼兒美術活動的這一系統性的特征。因此,在指導幼兒美術活動時,教師要嘗試改變自己以往的角色:教師不應只是簡單地教給幼兒繪畫的技巧,向幼兒分發美術活動的材料,以及檢查和評價幼兒美術活動的成果,而應將自己的注意力更多地分配到關注幼兒美術活動的過程中來。教師要仔細觀察每一個幼兒在繪畫活動中的表現,要時刻關注幼兒在繪畫過程中情緒、情感方面的變化。另外,當幼兒在美術活動過程中顯出煩躁和厭膩的跡象時,教師必須敏感地感受到幼兒對更高程度刺激的需要,教師要對這種重要時刻隨時有所準備[9]。只有如此,教師才能更好地理解幼兒美術、指導幼兒美術,也才能更好地深入幼兒的精神世界。
四、理解幼兒美術的精神——如何評價?
幼兒美術與成人美術存在著本質的不同。首先,幼兒美術是兒童發展的一種顯著表現。
幼兒最早的美術活動始于幼兒感覺與環境的首次接觸,以及幼兒對這些感覺經驗做出的動作反應。動覺滿足是這一階段幼兒美術最基本的動機因素。隨著幼兒認知能力的發展,幼兒美術開始發生質的變化,即從動覺為主轉向對精神形象感興趣。這時,幼兒才開始理解自己的藝術與周圍世界的關系,知道繪畫可以是其他事物的符號。其次,幼兒美術也是作為個性的一種表現。幼兒在美術活動中比在其他學科領域中能更大程度地調整自己的行為。他們往往根據自己的個人興趣和能力,以個人的速度進行創作。美術作品彰顯了每個幼兒的個性偏向。最后,幼兒美術也是幼兒情緒的一種表現。當情緒激動、思想紛亂時,幼兒常發現創造一幅情緒強烈的畫比用語言描述它更容易,更令人滿足,幼兒以這種方式與自我進行內向交流。
因此,教師在評價幼兒的美術表現時,最核心的價值觀是要承認美術活動作為一門“無錯誤學科”存在的價值。絕不能用統一的標準對幼兒的美術表現進行“好”與“壞”的判斷,幼兒在美術活動中的大膽試錯表現也是應當得到完全接受的。值得關注的是,教師在承認幼兒的自主表現之后,具體應該如何評價幼兒的美術活動呢?最好的方法就是將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就像幼兒美術活動是一個自成體系的系統一樣,對幼兒美術活動的評價也應形成一個系統。在評價的過程中,教師要做一個虔誠的觀察者,要關注幼兒繪畫過程中的語言、行為以及繪畫作品的狀況,同時,還需要聆聽幼兒對繪畫作品的解釋,這樣教師才有可能全方位地了解幼兒美術這一立體式的活動。
教師作為優秀的指導者,不僅僅要能夠鼓勵幼兒相信自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明確自己角色的職責所在,即促使幼兒的經驗得以繼續改造,這才算真正完成了教育最根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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