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武漢站 作者:碎無痕 2018-08-04 07:24:15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年武漢市黃陂區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實施方案,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黃陂區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實施方案
為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13號)等文件精神,規范做好2018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依法組織入學、堅持以區為主、保持政策穩定、優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資源、分散熱點問題”的總體要求,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嚴格實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切實體現政府行為,強化政府責任。認真做好《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的宣傳、發放工作。依法依規確定《通知書》發放對象,確保義務教育政府通知入學率100%。根據本區人口分布及學校布局狀況,在確保公平、相對就近入學的前提下,規范做好新生入學管理工作。
1.工作程序
(一)提前登記造冊,做到登記對象無遺漏
5月份,各街(鄉)教育總支要按照《義務教育法》“凡是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規定(周歲的計算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統計時限),于5月31日前,對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做到無遺漏。登記對象必須具有轄區戶籍或房產。登記辦法由街(鄉)教育總支確定,可以由家長攜帶相關證件(戶口本、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到指定地點登記,也可以由學校安排教師入戶登記,有條件的街(鄉)還可以通過網上平臺登記。每一名適齡兒童只能登記一次。登記辦法確定以后,各街(鄉)教育總支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按照《義務教育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戶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戶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為對口入學依據,由各街(鄉)教育總支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街(鄉)教育總支和學校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后處理,杜絕漏登、瞞登、錯登、假登行為。
按照《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遷出原地后的義務教育入學,征收之時可一次性選擇6年內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遷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拆遷戶子女,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拆遷證明、房產證、租房協議等),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深入實施百萬大學生留漢創業就業等工程,凡已辦理戶籍由市外遷入我區的人員,其子女均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其落戶所在街(鄉)教育總支安排入學。
二、合理劃定范圍,堅持相對就近入學
1.小學
各街(鄉)教育總支根據登記的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社區單元等因素,按照學校招生計劃數量,為每所學校劃定服務范圍并于6月13日以前報區教育局基教科,經區教育局審核以后,6月15—18日由各街(鄉)教育總支負責向社會公示。
當學校學位不足時,優先安排服務范圍內戶籍與住房一致的學生,無法安排的學生由街(鄉)教育總支合理調劑到街(鄉)內其他相對就近并且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2.初中
繼續堅持以單校劃片為主要方式,按照相對就近、對口直升的原則,合理有序做好招生入學工作。
①街(鄉)轄1所初中,該初中對口其轄區所有小學;
②街(鄉)轄2所或以上初中,按原鄉鎮行政地域初中對口其轄區小學;
③前川地區4所初中對口如下:實驗中學對口前川一小、二小;雙鳳中學(含魯臺校區)對口前川五小和原魯臺片區村小;前川三中對口前川四小、六小,鑒于前川一小、二小畢業生總數大于實驗中學可提供的學位數量,按照就近和自愿(靠近前川三中)的原則,從前川一小劃分110名學生到前川三中;環城中學對口前川三小和原環城片區村小;
④二八八小學對口灄口中學;大潭小學對口三里橋中學;木蘭鄉朝陽小學學生按就近和自愿的原則,部分對口塔耳中學,部分對口研子中學;
⑤盤龍城開發區初中招生入學辦法由盤龍城開發區教育總支確定以后對外發布;
⑥四黃中學招生計劃300人,除接納施教區內65人以外,面向區內學位不足或新生基數較大(400人以上)的盤龍一中、灄口中學、橫店中學、武湖中學、實驗中學、雙鳳中學、前川三中等七所學校《通知書》持有者招收235人,不招收區內其他學校施教區的生源。當報名人數大于235人時,通過電腦搖號確定招收名單。符合條件申請就讀四黃中學的學生,由學生家長持《通知書》(家長聯)于7月3日一天到四黃中學登記(區教育局安排專人在四黃中學辦理登記手續),過期不予辦理。7月5日區教育局組織專班進行搖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在《通知書》(家長聯)上將對口學校改派為四黃中學;未被錄取的學生,持《通知書》(報到聯)到原對口學校報到。
三、全區統一印制,依規發放入學通知
1.初中七年級新生
6月6日前,各街(鄉)教育總支到區教育局基教科領取由區人民政府統一印制、并指定了對口初中學校的《通知書》和《區教育局致全區小學畢業生家長的一封信》,6月15日前向小學畢業生下發《通知書》和《一封信》。
2.小學一年級新生
6月20日以前,各街(鄉)教育總支將轄區內各小學擬入學新生名冊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并領取《通知書》,7月3日前將《通知書》發放到學生家長手中。
依法依規辦事,按時辦理入學手續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報到,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8年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新生報到時間均為7月5—6日。
相關規定
(一)關于按計劃招生的規定
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基辦〔2016〕6號)精神,我區在2018年年底以前要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額,在2020年年底以前要基本消除55人以上的大班額。為了完成消除大班額的工作目標,并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必須加強學位管理,嚴格按計劃招生。
全區中小學的招生計劃(上限是可提供學位數)由區教育局基教科下達(見附件)。下達招生計劃的依據是學校規模、校舍條件、師資狀況、施教區范圍、學位數量等因素。各校不得超計劃招生,因特殊情況需超計劃招生的,要向區教育局寫出書面報告,由分管領導審批。
(二)關于新生學籍管理的規定
中小學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在學生實際到校報到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生學籍轉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嚴禁接收任何形式的借讀生。
(三)關于擇校生的規定
學生實際就讀學校與《通知書》指定學校不一致的視為擇校生,凡擇校入學的學生,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學校簽訂《擇校入學自愿放棄“分配生”資格承諾書》(簡稱《擇校協議書》)。《擇校協議書》一式三份,《通知書》指定學校、實際就讀學校和區教育局基教科各持一份。義務教育階段有擇校記錄者不得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得享受區一中“分配生”資格。擇校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返回通知書指定學校就讀。
因家庭搬遷等原因導致居住地改變,在《通知書》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以后正常轉學的學生不算擇校生。
(四)關于新生異動的規定
凡因搬遷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在武漢市范圍內跨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應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學校審查同意后,分別到所在區教育局和跨入區教育局辦理跨區入學手續。辦理跨區入學手續時間,全市統一為5月21-25日。對已辦理跨入手續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學位充足的初中學校并發放《通知書》。
凡是到外區、外省市就讀的小學和初中新生,如果對方需要提交《就學聯系函》,學生家長須持戶口本到區教育局基教科學籍管理室辦理。
新生申請轉學必須在《通知書》指定學校報到之后進行。
正常轉學需要攜帶《通知書》(家長聯)、戶口本、房產證或《居住證》(持《居住證》須同時具有就業證明或經營許可證)到區教育局基教科辦理,由區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區教育局辦理新生正常轉學的時間是8月25 —30日。
非正常轉學即擇校需要攜帶《通知書》(家長聯)、接收學校開具的同意接受的證明、學生及家長與所擇學校簽訂的《擇校協議書》到區教育局基教科辦理。非正常轉學即擇校的前提是接收學校有空余學位。區教育局辦理新生非正常轉學的時間是8月31日。
(五)關于新生編班的規定
各學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均衡編班,不準舉行任何名義的新生摸底考試,不能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新生班額原則上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嚴格控制大班額,出現超過55人班額的中小學要向區教育局寫出情況說明。提倡條件許可的學校開展小班化教學。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擅自在學校舉辦實驗班。
(六)關于特殊人群入學的規定
1.駐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駐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就近或對口學校需作調整的,由所在部隊向區教育局出具函件并提供佐證材料(軍官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經局基教科審核后,送交相關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木蘭四才”子女入學。持有《黃陂區人才服務綠卡》的“木蘭四才”(木蘭英才、木蘭專才、木蘭俊才、木蘭匠才)子女入學,可根據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基教科協調安排入學。
3.不足齡兒童入學。依據《義務教育法》規定,結合本地辦學現狀,把握學生入學年齡規定。因學位緊缺,盤龍城開發區、前川街、灄口街、橫店街、武湖街等地中心區域小學新生入學需嚴格執行“年滿 6周歲”(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規定;其他小學在學位富余的前提下,可將新生出生年齡適當放寬至2012年12月31日前,但家長必須與學校簽訂《不足齡學生入學承諾書》,以確保學生具備相應的學習能力。為規范入學行為,嚴禁將學前班學生納入一年級混讀。
4.特殊兒童、少年入學。符合條件的6-14周歲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各中小學要向家長大力宣傳送其到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接受專門的教育和康復訓練。同時也要根據家長的意愿接收并安排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因身體原因不能到校學習的三類殘疾兒童,可以由區特教學校送教上門。因疾病、傷殘需緩學或因喪能需免于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附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書,報戶籍所在地街(鄉)政府或區教育局批準后,發給緩學或免學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
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備受人民群眾關注。各街(鄉)教育總支和中小學要高度重視,將其作為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具體行動。堅持依法辦學,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嚴肅紀律,抓實抓好。各街(鄉)教育總支要及時將本轄區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備案。
(二)廣泛宣傳,強化引導
各街(鄉)教育總支和中小學要堅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則,通過多種途徑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及及要求學生家長提供的證件資料種類。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擇校問題的有關精神,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擇校入學。
(三)嚴肅紀律,強化管理
各街(鄉)教育總支和中小學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大局意識,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落實省教育廳和市、區教育局有關規定,切實規范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招生行為。
要加強管理,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深化學區制管理、委托管理及小班化教學共同體建設,努力縮小城鄉、校際教育質量差距,辦好農村兒童、少年家門口的學校,努力穩定鄉村學校生源。
(四)完善制度,強化追責
各街(鄉)教育總支和中小學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有關工作責任制度,要通過制度建設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問題線索要認真核實查處,凡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并造成惡劣影響的,紀檢、監察部門將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區教育局將對各街(鄉)和中小學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管理不力或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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