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7-11 16:40:19
『 1.邏輯關系
(1)知道類與子類的關系,形成初步的類包含觀念。經過小班、中班的學習,大班幼兒抽象邏輯思維開始萌芽,他們不僅能感知到集合的界限,對同類物體也能做出有根據的判斷。例如,他們會利索地把不同顏色的花放在一起,并說:“因為它們都是花。”但是,大班幼兒對類和子類、整體和部分的層次關系還不能正確理解,通常他們會把類與子類并列看待,而并不十分清楚類大于子類,整體是部分之和且大于每個部分。如果問他們:“是紅花多,還是花多?”他們則不易理解問題的所指,往往回答“紅花多,黃花少”。因此,大班幼兒對類與子類之間包含關系的理解,還需要獲得進一步的抽象概括能力才能實現。
但是我們也發現幼兒并不是對所有類包含的問題都不能回答,這說明幼兒有一定理解類包含關系的發展空間。據此,教師可以從區分類與子類的操作活動人手,例如,要求幼兒圈出圖畫中花壇里的紅花,然后再問:“是花壇里的花多還是圈起來的花多?”引導幼兒發現圈起來的只是花壇中的一部分花,并且讓幼兒意識到紅花既是圈中的花同時仍屬于花壇中的柁,由此幫助幼兒建立類包含的觀念。
(2)劃分整體為兩個部分或還原各部分為整體,發現整體與部分的關系。這里關于整體與部分的討論,通常借助于實物數量來進行,但重點不在建立一種數的概念或量的概念,而是要求建立一種邏輯的運算能力。
我們知道無論等分還是不等分一個整體,整體大于每個部分,整體等于各個部分之和,同時從整體中分出的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是一種互補關系和互換關系。但是大班幼兒在上述討論活動中通常“看不到”整體的存在。例如,在操作活動中,當一個整體被劃分后,幼兒只能注意到被劃分出的各個部分,至于原來的整體,因為不再呈現,幼兒就不再關注了。有時即使我們用圖畫的方式,讓幼兒看到分之前的整體和被分后的兩個部分,但在引導幼兒進行部分與整體的比較時,他們依然不能把分出的部分看作是原來整體中的一部分。
由此,教師在引導幼兒用不同的方法劃分整體(一個數或量)時,首先要幫助幼兒明確整體的范圍并分清整體當中所包含的部分,然后再引導他們去探討整體與部分之間的包含關系、互補關系、互換關系。
(3)有初步的長度守恒、面積守恒的觀念。幼兒發展長度和面積的守恒要比數目守恒的發展晚許多。當兩根等長的小棍或一樣大小的圖形一旦錯開了位置或發生了形變,幼兒就容易受到視覺的欺騙。
大班幼兒能懂得長度守恒和面積守恒的很少,但是他們對數目守恒的理解可以幫助他們逐漸達到對長度守恒、面積守恒的理解,因此,教師可以遷移數目守恒的教學方式,幫助幼兒認識到物體的長度、大小(面積)和它們擺放的位置無關,然后再引導幼兒對同一長度或同一大小(面積)的圖形做各種形態萬面的改變,如直線變折線或曲線,將正方形分割重組為長方形等,與此同時,引導幼兒分析線段和圖形在形態改變后并沒有發生量的增加或減少,最終促進幼兒對長度守恒和面積守恒的理解。
也許有的幼兒到大班結束時,還不能理解長度守恒或面積守恒,這是很正常的。教師不必過于著急,更不要采取灌輸的方式加以教授。因為幼兒對守恒的理解和掌握要靠自己的建構,靠背誦和瞎猜出來的“正確回答”是虛假的掌握,最好的教學方法就是積極地等待,即繼續提供有關等量判斷的操作練習給這部分幼兒去建構。一旦幼兒自己領悟過來,就永遠理解了。
(4)發現和創造各種排列的模式。在日常生活中教師可引導大班幼兒去發現周圍無處不在的模式,如生活用品、服裝和玩具上的幾何圖案。教師也可有意識地布置一些有規律的圖案,如教室中裝飾的彩帶、彩燈及幼兒作品的邊框等,鼓勵幼兒發現并指認出環境中按規律排列的圖案。例如讓幼兒在體育活動中感受口令的節奏,在音樂活動中感受節拍的規律以及在串珠、插塑片、搭積木的活動中及時發現和鼓勵幼兒創造的模式,并讓他們展 示給其他幼兒看。這些活動都可有效發展幼兒對排列模式的認識。
2.數和量
大班幼兒不僅對自然數的順序能夠熟記,而且對數的實際意義也有了更多的理解。很多研究都表明,5歲以后是幼兒數學概念發展的“飛躍期”,他們開始在較高水平上形成數的概念,并開始從表象水平向抽象水平的數學運算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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