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7-09 14:38:22
三、活動中所提供的材料不適宜
科學探索活動應該提供足夠的材料,使每個幼兒都有探究的條件和可能,特別是小班需要人手一份操作的材料,如,在探索物體的沉浮時每個小組有一大盆水就可以了,幼兒合用一盆水可能會使不同的材料之間、不同幼兒之間有更多的相互作用,但沉浮的東西應該比較多,可以供幼兒自由選擇材料,這樣才能使每個幼兒有充分嘗試的機會,達到經驗的積累。中、大班幼兒可以2到3人一組合作探究,培養幼兒合作的能力。
比如,在大班科學觀摩活動“烏鴉喝水”中,教師為每位幼兒準備了四個燒杯,20位幼兒,教師要準備80個燒杯,還要裝水、分盤,準備其他材料,這可能還需要其他教師幫忙。這種觀摩活動的可學性在哪里?這都是值得考慮的問題。
本人認為活動前教師可以指導幼兒參與收集小可樂瓶、自己制作刻度、自己裝水,這樣的科學教育不僅能使幼兒通過操作獲得相關的科學知識經驗,還能讓幼兒學會勤儉、學會創造,從而真正地樂于探究、樂于學習。
四、活動的討論流于環節
討論是科學探索活動的主要環節之一,通過討論可以增加更多的交流機會,幼兒會在相互的討論、碰撞中構建新的知識經驗,同伴間的相互質疑可能會引出新的問題,從而激發進一步的探索,教師應根據討論問題的難易程度把握好討論的時間,對于有爭議的問題,可以時間長點,反之則縮短一點討論時間,這樣才能保證討論的目的性和有效性。討論的作用在于促進幼兒語言和思維的相互作用。活動中教師要給予每個幼兒充分講述的機會,經常提出問題請幼兒討論。
在科學觀摩活動“斜坡上的滾動”中,教師請幼兒先討論:相同的汽車放在鋪有木板、地毯、水泥板的斜坡上行走(長度、斜坡角度相同),哪一種速度最快?幼兒立即圍在一起討論,結果只用了5分鐘左右討論好了就沒話說了,只好在一起吵鬧。聽到教師請幼兒動手操作,幼兒的興趣又來了,過了10分鐘,教師又請幼兒討論:“你是怎么操作的?發現了什么?”討論才剛開始一分鐘,由于時間關系教師又要接著下一環節的驗證操作活動。這樣,前次的討論時間太長,第二次的討論時間太短,討論是否有效、是否達到目的,教師就忽略了。
本人認為,無論哪種討論,教師都應該參與到其中一到兩組的討論中,主要是傾聽幼兒的看法,鼓勵幼兒輪流表達自己的想法。當討論出現僵局時,教師應適時介入,引導幼兒關注到一致和不一致的觀點,以引導幼兒更深入地思考和概括問題,不斷提升自己的經驗。
五、活動的記錄流于形式
如今幼兒園的科學探索活動提倡讓幼兒記錄操作的過程和發現。因此,幾乎所有的活動教師都會為幼兒提供紙和筆讓幼兒記錄。記錄是科學活動的重要環節,能使幼兒更關注探索的過程和事物的變化,有助于幼兒得出結論,有助于同伴間的交流。可是在科學探索活動中,有的教師常常出現為記錄而記錄的現象,具體表現之一是無效記錄。如,中班的科學探索活動“好玩的陀螺”,教師提供積木、玩具、塑料碗及制作陀螺的材料,其中的一個環節是引導幼兒記錄陀螺轉起來的次數。由于陀螺轉起來速度快、幼兒看不清楚,再加上幼兒數的速度也跟不上陀螺轉的速度,結果只能是亂數、亂記。具體表現之二是重復教師或同伴的記錄,如,在活動“什么東西會滾動”中,教師提問:“生活中什么物體會滾動?”根據幼兒的回答,教師在大記錄紙上畫上皮球、輪胎、游泳圈,還請幼兒上來補充畫圖,共畫了十種物體,然后教師要求幼兒在記錄紙上畫上自己認為會滾動的物體。
這有什么教育價值呢?教師和同伴的示范局限了幼兒的思維,大多數幼兒只是重復記錄教師和同伴的答案,完全喪失了記錄應有的價值。“好玩的陀螺”活動中,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引導幼兒操作、觀察、記錄什么東西能轉起來,為什么會轉。至于轉的次數不是探究的重點。
記錄在科學探索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師要從幼兒的實際水平出發,啟發幼兒先猜想,并用簡單的圖表畫上自己認為會滾動的物體,然后引導幼兒動手操作,試試看是不是這樣,并記錄下他們探索的過程和結果,使記錄為幼兒得出結論,提高幼兒的探究能力。
總之,培養幼兒的探索精神是科學教育的重要目標。在平時工作中,教師應該保護好幼兒的好奇心、求知欲望,還給幼兒探索的權利,善于激發幼兒的探索精神,保護幼兒的探索精神,引導幼兒用科學的探索方法去探究問題、解決問題,體驗“科學探索”的樂趣,培養幼兒的科學探索能力,培養幼兒主動探索的科學態度,做到心中有目標,眼中有幼兒,處處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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