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7-06 16:05:49
學前兒童的社會行為和親子關系
學前兒童的社會行為
一、兒童的親社會行為
·親社會行為通常指對他人有益或對社會有積極影響的行為,是一種個體幫助或打算幫助其他個體或群體的行為趨向,是個體社會化的重要指標又是社會化的結果。
·親社會行為的早期發展
1. 3歲前兒童的親社會行為 3個月嬰兒能對友善和不友善作出反應,6~7個月嬰兒能分辨憤怒和微笑的面孔,2歲兒童有感知他人悲傷的能力。12個月的嬰兒有分享行為,表明他們已經開始參與人際交往活動。
2. 3~6歲兒童親社會行為的發展 我國學者研究表明:(1)兒童親社會行為主要指向同伴,極少指向教師;(2)兒童的親社會行為指向同性伙伴和異性伙伴的次數存在差異;(3)在兒童的親社會中,合作行為最常見,再次是分享和助人行為,安慰和公德行為較少發生;
·兒童親社會行為的影響因素:
1. 換位思考問題
2. 移情作用
3. 父母撫養方式
4. 不同文化的影響
二、兒童的攻擊行為
·攻擊性發展狀況既影響兒童人格和品德的發展,也是個體社會化的成敗的一個重要指標。
·攻擊性行為的表現形式:工具性侵犯,即兒童渴望得到一種物品、權利和空間,并努力地去得到它;另一種是敵意性侵犯,即傷害別人。
·學齡前攻擊的兩種形式及表達方式的變化:
美·哈杜普發現,年齡較小的兒童的侵犯性要高于年齡大一些的,且前者的工具性侵犯比率高于后者。在整個學前期,兒童的工具性侵犯呈減少趨勢,敵意性、報復性侵犯呈增多趨勢。
另一些學者發現,在兒童2——4歲時,身體攻擊逐漸減少,言語攻擊相對增多。3歲左右,兒童的踢、打、踩等身體攻擊逐漸增多,3歲以后,身體攻擊的頻率降低,同時言語攻擊增多。
·兒童攻擊行為的影響因素:
1. 兒童的教養環境
2. 社會認知的缺陷和歪曲
3. 交流及文化影響
三、兒童的道德發展
·皮亞杰的道德發展理論
方法:開放式的臨床訪談 對偶故事法
結論:兒童道德發展經歷兩個階段
第一,他律性道德(5~10歲) 他律指按照外在的他人的標準來判斷事物的好壞。此時兒童在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錯誤時,集中注意客觀結果而不是行為的意圖。
第二,自律性道德(10歲以后) 開始用互惠性的公平標準,在關心自己的時候,逐漸對他人表示同樣的關心,這標志著兒童合作道德的開端。
·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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