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上海站 作者:婷婷菇涼 2018-06-25 16:27:27
1、本市戶籍
(1)持有招生區域內常住戶口(戶籍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戶主)并且持有與戶口地址相對應的住宅類產權證的幼兒,按戶籍地址對口入園;
(2)持有本市(含本區)常住戶口(戶籍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戶主)并且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戶籍或者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非本市戶籍
(1)港澳臺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區域內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不滿120分,但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4)實施積分制入園街鎮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工作參照《關于閔行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園的實施辦法》執行。
3、其他情況
(1)具有本市戶籍的海外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和招生區域內居住證明的幼兒,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本區居住地的幼兒,憑動遷證明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3)持有本區集體戶口、公共戶口的幼兒,統籌安排至戶口所在地附近入園;
(4)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并且持有招生區域內經適房產權證明(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公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的幼兒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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