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18-06-06 11:53:00
3歲~6歲
音樂能力發展的關鍵期
3歲左右的幼兒能夠熟練地根據音樂節拍做動作,也可以完整地唱簡單的幼兒歌曲。4歲左右的幼兒既能夠獨立演奏,又能夠合作演奏。而且經過音樂訓練之后,還能分清各種樂器的音色。如在同一首樂曲中,能夠區分出鋼琴、小號、三角鐵等。5歲~6歲時,幼兒能夠比較準確地隨著節拍唱歌,并能根據自己的興趣自創歌曲。這一時期,幼兒對音樂的感受能力和表達能力都顯著增強。如能夠區分不同類型、不同節奏的音樂作品,能夠使用學過的詞匯描繪感受到的樂曲。
教育提示
1.布置充滿音樂特點的房間
例如,可以在地板上畫上放大的五線譜圖,家長可以以游戲的方式與孩子一起認識五線譜,并利用五線譜進行音樂活動。也可以在房間的某一角落懸掛不同的器物,和孩子即興創造一首打擊樂。
2.發展孩子對音色、音高的分辨能力
任何能力的形成都需要一個過程,對音色、音高的分辨能力的形成也是如此。家長應根據孩子的實際發展情況,選擇適宜的樂器或者樂曲,循序漸進地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如在辨別音色時,可以先聽單一樂器配樂的曲子,辨認單一樂器的聲音,然后再聽幾種樂器合奏的樂曲。
3.鼓勵孩子創造性的表現
在生活中經常能夠聽到孩子自己填詞的歌曲,看到孩子對同一首樂曲會有不同的動作表現,所有這些都是孩子創造性的表現,家長應該鼓勵并參與到孩子的這種表現和想像活動中。
睿卡總結音樂是流淌的小溪,它能蕩滌心靈、陶冶情操,能為生活增添情趣、注入活力。感受音樂、理解音樂和創造音樂的能力就是音樂能力。研究表明,音樂能力并非一種特殊的天賦,它的形成主要依賴于后天的環境和音樂實踐活動,所以家長可以通過日常生活中的多種途徑促進幼兒音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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