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5-31 12:07:25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廈門海滄區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益,維護教育公平,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和《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8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招生原則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組織所劃定的招生片區內的戶籍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堅持“積分優先,遵循志愿”和“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二、招生對象
海滄區戶籍或居住在海滄區的非海滄區戶籍,符合招生報名條件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嚴禁招收未及齡兒童和超齡兒童入學。
三、報名辦法與時間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政策規定的港、澳、臺、華僑、外籍適齡兒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顧的人才子女、軍人子女,網上預報名時間均為6月1日-6月7日,家長可登陸“i廈門網站”(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現場報名確認及繳交材料時間為7月8日-7月9日。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本區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網上預報名時間為4月13日-4月27日。
四、公辦小學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適齡兒童
1.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片區內符合條件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學招生片區由區教育局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2.片區招生對象的界定: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房產是實際住所)。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9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原省級示范小學的招生對象除應符合“兩一致”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適齡兒童的父(母)親持有片區房屋產權的(父親或母親所占房屋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下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說明:適齡兒童的父親和母親產權比例相加,或產權具有適齡兒童的父親或母親顯名登記的并與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產權比例相加,超過50%的,均視同符合超過50%要求,下同)。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親購買的片區房屋(持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由于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的,且在片區外沒有其他產權房,該住處為其唯一實際居住地,實際擁有并與其適齡兒童在片區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③適齡兒童的父(母)親確無房產,租住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一居住地,適齡兒童及其父(母)親還應在片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上述租住房屋僅指租住單位的直管公房)。
④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并擁有片區房產的產權達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父(母)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戶口同冊,并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視為片區招生對象。
上述①-④條款,還應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子女多于一個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除外。“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實際居住和適齡兒童戶口遷入片區時間均應滿一年以上。
2018年,執行或參照執行上述條件招生的學校有廈門海滄延奎小學和北京師范大學廈門海滄附屬學校。
當區內其他公辦學校片區內適齡兒童報名數超過學校學位數時,錄取原則參照上述條件。同類對象的報名數超過學校學位數時,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決定錄取名單。
3.小學所在地的街道或街道授權的單位應于報名前一周向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家庭發放《海滄區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監護人應于規定的時間進行網絡預報名和現場確認。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區教育局說明原因,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及所在街道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處理。
4.片區招生對象現場報名及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
(1)《信息確認表》(現場報名時由學校打印,家長簽名確認);
(2)該兒童的《海滄區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原件(由各街道授權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發放);
(3)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即本區適齡兒童與父(母)親同冊的居民戶口簿;
(4)預防接種證明原件(現場報名前至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出具預防接種證明,如有漏接種的應及時補接種);
(5)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1.港、澳、臺、外籍人員子女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區入學,分為以下四類:
一是其父(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區教育局根據其工作、居住等情況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二是其父(母)親為本市外區戶籍的,應回父(母)親戶籍所在區申請入學;
三是其父(母)親為海滄區戶籍的,根據其戶籍所在片區安排入學,如父(母)親戶口片區屬參照原省級示范小學招生的,則參照該類學校招生條件執行;
四是其父(母)親既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也非廈門市戶籍的,申請就讀我區公辦學校,應滿足父(母)親應在廈務工、居住和參加我市社會保險年限滿1年(含1年)以上的條件,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學生因父(母)親在海滄區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母)親在海滄生活而要求在我區就讀小學的,先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再由區教育局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3)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區就讀小學的,先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再由區教育局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辦理入學須提供的材料及報名方式詳見附件2。
2.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引進人才、留學人員、高技能人才等人員子女
家長須于6月1日-6月7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6月12日-6月14日,家長提供《引進人才(留學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附件7)、居住證明、工作證明、相關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或文件、家庭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至區教育局(濱湖北二路1號海發社區7樓)進行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給予統籌安排入學。未在海滄區辦理居住證的,應于網絡報名前至派出所辦理。已在海滄區購置房產的,應在網絡報名時填寫該房產產權證號或購房合同號。
3.符合政策照顧的軍人子女按照《廈門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廈教基〔2015〕32號)文件要求,統籌做好駐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工作。家長須于6月1日-6月7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6月12日-6月14日,部隊政治機關匯總軍人子女入學公示名單、《符合政策的軍人子女入學申請表》(附件6)、軍人有效身份證件(軍官證等)、子女戶口頁、出生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至區教育局(濱湖北二路1號海發社區7樓)進行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給予統籌安排入學。
4.海滄區戶籍拆遷戶人員子女因政府拆遷需要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家長須于6月1日-6月7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6月12日-6月14日,提供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應體現適齡兒童姓名,若是領取拆遷貨幣化補償款在本區自購商品房的,應在網絡報名時填寫該房產產權證號或購房合同號)、家庭戶口本、街道出具的拆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海滄區戶籍拆遷戶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附件8),至區教育局(濱湖北二路1號海發社區7樓)進行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政府拆遷安置房或自購商品房就近的片區學校入學。
(三)非本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非本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今年繼續實行積分入學辦法,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父(母)通過“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積分辦法參照《海滄區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廈海教〔2018〕26號)文件執行。
五、工作要求
(一)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合法權利。對為擇校而造成“寄戶”、“掛戶”等人戶分離情況的適齡兒童,建議家長將其戶口遷回實際居住地入學。對不符合片區招生條件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接收學校,相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
(二)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若材料造假,一經查實,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相關學校和學生應服從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取消其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三)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公、民辦小學均不得提前報名和招生。各公、民辦小學要認真執行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
(四)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實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分級管理。加強對民辦小學統籌管理,對積極招收教育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且按規定免除學生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的民辦小學,根據評定等級按不同標準分別給予辦學專項經費補助。對未經批準擅自招生、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以及預收費、亂收費的,予以通報,責令立即整改,并按有關規定予以降級處理。
(五)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普通小學都應接受片區內具有本區戶籍、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障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確保三類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海滄區晨昕學校于2018年秋季建成投入使用,該校具體招生方案將于2018年7月對外公布)。
(六)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遵循公開公平的原則,“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愿進行錄取。
(七)及時化解矛盾問題。各校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及時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本區內小學間的問題由區教育局裁決,不同行政區的小學之間的問題在協調后仍有爭議的由市教育局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切實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對小學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強監督檢查。教育紀檢監察和相關職能部門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區教育局相關人員和學校應認真學習,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及時糾正擅自將小學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的做法,共同維護教育公平。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各校要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和招生公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張貼并對外公布。
六、其他事項
(一)2018年秋季,因延奎小學鐘山校區重建,該校區一年級學位全部納入延奎小學海達校區統籌招生,鐘山校區學生暫寄海達校區就讀。
(二)二至六年級插班生原則上只招收戶籍遷入本區的適齡兒童,且片區招生對象須符合“兩一致”原則。各校要接受本片區戶籍適齡兒童預約登記,當預約登記數超過學校剩余學位數時,采取原就讀校在非本市——原就讀校在本市外區——原就讀校在本區的順序依次安排入學。同類對象的報名數超過學校剩余學位數時,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決定錄取名單。當片區學校無剩余學位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插班生預約登記時間為7月5日-7月6日和8月20日,家長可至戶籍所在片區小學登記,逾期未登記視為放棄。
(三)執行或參照執行原省級示范小學招生的學校,一年級入學或二至六年級轉學須嚴格遵守“同一套房產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子女多于一個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除外”的條件,若房產發生交易(含轉讓、贈與等),只有前業主(房東)在讀子女戶籍遷出而且學籍也遷出該房產所在片區學校的,則該房產的受讓方子女入學或轉學,才視為符合該條件。
(四)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若因新投入使用的學校而造成片區的調整,應根據“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安排入學,新校和舊校的學生不得互轉。
(五)本《意見》如有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海滄區教育局。
(六)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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