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花都區教育局 2018-05-21 11:12:10
2018年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規范和加強獅嶺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和《花都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具體工作細則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責任主體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各級政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招生工作,推進和完善學區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二)招生原則
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三)招生計劃
獅嶺教育指導中心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2018年在獅嶺鎮區域內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審定并向當地政府報告后,正式下達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學校提出調整申請,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區教育行政部門不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
(四)招生地段
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鎮行政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地理狀況、交通狀況、學校規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學校服務片區范圍,結合實際實行單校劃片的招生方式。招生地段劃定后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改造、撤并、新增的,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建議區教育行政部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區政府審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報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并提前一年通過本區教育行政部門網站等渠道進行公示;對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當地區政府批準,并于當年4月5日前公示。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五)承租人子女入學
按照“租購同權”的要求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對具有本市戶籍(含政策性照顧生),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城鄉自建房),以其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連續滿一年(截止日期為申請入學當年3月31日)以上,申請時租賃合同在有效狀態,區教育局確保學位供給。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以積分入學方式申請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的,由我區結合實際對申請人合法租房情況賦予與購房者相同的分值、權重。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花都區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實施細則》執行。
(六)特殊情況
教育指導中心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同時做好轄區內困難家庭子女入學工作,妥善處理隨祖輩居住適齡兒童、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拆遷戶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軍人子女、返區生、跨區“人戶不一致”學生等群體入學問題。因特殊情況,本鎮街行政區域內無法解決的,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無法解決的,本區教育行政部門主動與有關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解決;對于一些跨行政區域難以界定的個案,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提出解決建議,報市教育行政部門裁決。
(七)公布結果
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于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二、適齡兒童、少年在獅嶺鎮的入學途徑、次序、程序
(一)適齡兒童在獅嶺鎮入讀小學的主要途徑
招生對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前往花都區政務服務中心(百合路36號)申請“教育局綜合業務”辦理暫緩入學申請。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
1.具有獅嶺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1)地段生:具有花都區獅嶺鎮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具體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且監護人須占有房產份額100%);兒童與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輩的,且同戶籍同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讀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
當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屬于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一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后戶籍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后購買并于8月27日前獲得《房地產權證》或已進行網簽的;四是不按規定依時辦理報名手續的。
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籍地址與學校距離在3公里范圍內。
(2)統籌生:
具有花都區獅嶺鎮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詳見“shilingjiaoyu”微信公眾號公布“關于申請2018年獅嶺鎮區域統籌生的通知”)
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并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如出現無法安排的情況,可統籌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獅嶺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如放棄入讀公辦學校資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為其選擇報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獅嶺鎮戶籍適齡兒童
(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獅嶺鎮戶籍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穗籍非花都區獅嶺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系統截止報名前將戶籍遷入獅嶺鎮的,按獅嶺鎮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入讀公辦小學;其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將戶籍遷入獅嶺鎮的,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小學;若其監護人在獅嶺鎮擁有唯一產權房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確需在獅嶺鎮申請入讀公辦小學的,由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轄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詳見“shilingjiaoyu”微信公眾號公布“關于申請2018年獅嶺鎮區域統籌生的通知”)
(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可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3.非穗籍適齡兒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我區必須首先保障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非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如果非穗籍適齡兒童確需在花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可根據“多渠道、分步驟”的原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以下適合的途徑申請入學。
(1)符合當年《廣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中廣州市政策性照顧生條件(政策性照顧生清單詳見附件2)或花都區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按公布的日程時間表和流程向教育部門申請審核,由對應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2)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在廣州地區就業創業,并繳納廣州市社會保險的來穗人員,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入學申請,具體實施辦法參照當年公布的《花都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工作指引》。
(3)聯系民辦學校入讀。申請人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為孩子報讀民辦學校來解決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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