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花都區教育局 2018-05-18 10:42:45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2018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為規范和加強我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花都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鎮中小學招生入學制度,規范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具體工作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責任主體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區政府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招生工作,推進和完善學區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花東中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花東教育指導中心統一管理。
(二)招生原則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三)招生范圍
每年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定公辦學校服務片區范圍,結合實際施行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的招生方式。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
(四)招生計劃
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本行政區域內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將全鎮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鎮政府、區教育局審定后,正式下達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計劃向社會正式公布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學校提出調整申請,經區教育局報區政府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區教育行政部門不會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
(五)承租人子女入學
按照上級的要求做好我鎮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租購同權指具有廣州戶籍(含政策性照顧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本鎮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城鄉自建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滿一年(截止日期為申請入學當年3月31日)以上,申請時租賃合同在有效狀態,由花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以積分入學方式申請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的,由我區結合實際對申請人合法租房情況賦予與購房者相同的分值、權重。具體實施辦法參照《花都區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實施細則》執行。
(六)其他
1、鎮教育指導中心應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同時做好轄區內困難家庭子女入學工作,妥善處理隨祖輩居住適齡兒童、拆遷戶子女、特殊兒童、高層次人才子女、軍人子女、返區生、跨區“人戶不一致”學生等群體入學問題。因特殊情況,本行政區域內無法解決的,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對于一些涉及廣州市其他行政區的個案,由區教育局提出解決建議,報市教育行政部門仲裁。
2、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應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于今年9月1日前,完成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所有新生(含補錄)的注冊、審核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二、小學招生
(一)小學招生對象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教基〔2014〕24號)的有關要求,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當年8月31日年滿7周歲或以上的兒童申請入讀一年級,監護人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花東鎮政府或區教育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延緩入學證明,現交予花都區政務服務中心(百合路36號)辦理審批或花東教育指導中心審核辦理。
1、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入讀小學規定。
(1)地段生。
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且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讀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
“人戶一致”指:兒童戶口地址與其父母或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且監護人須占有房產份額100%)持房產證地址一致;兒童與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輩的,且同戶籍同住。
當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屬于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一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后再將戶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網上報名截止后購買并于8月27日前獲得《房地產權證》或已進行網簽的;四是不按規定依時辦理報名手續的。如果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仍超出對口地段公辦小學當年招生計劃數時,則按適齡兒童入戶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學位,其余的適齡兒童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口地址與學校距離在3公里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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