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浦教育 2018-05-07 11:19:27
2018年上海市青浦區慶華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海市市教委相關精神和青浦區2018學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堅持“便民利民、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招生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合法的各級各類學前教育資源,盡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學區內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按托幼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和招生細則。
2.堅持率先滿足3—6歲接受全日制正規的學前教育為主的原則
率先保證3—6歲幼兒接受正規的學前教育,滿足入園要求。
3.堅持按照市相關要求設定班級數和班額數
招生人數根據《青浦區2018學年度幼兒園教育事業計劃》的規定,在學額未達標的前提下,可適度擴大社會公開的自主招生范圍。
4.關于特殊幼兒的入園
對能堅持正常集體活動的殘疾兒童,應根據其殘疾類別和程度安排至學前特教班、特教點或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不得隨意拒絕其入園。
5.關于來滬隨遷人員子女的入園
保障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入園的基礎上學額有余的,可依據來滬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分值、持有本學區房產證等條件設定優先順序安排。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一)招生對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為2018學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對象。
(二)招生條件
1.戶籍與房產證權利人相一致的本區戶籍適齡幼兒(戶主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證權利人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登記的)
2.戶口戶主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遷入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
3.房產證權利人為適齡幼兒或直系親屬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的本區及本市外區戶籍適齡幼兒。
4.幼兒本人暫無上海市戶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區域內常住戶口。
5.在滿足以上4類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后學額有余的,根據有關政策符合自主招生的相關條件的,進行依次按檔招生,自主招生原則如下: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且積分達到120標準分值;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且積分達到120標準分值;并持有招生區域內合法租住證明,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公安局統一簽發的《上海市居住證》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若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證為2018年1月1日之后簽發,還需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或《靈活就業證明》至2018年6月30日滿三年;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靈活就業證明》(至2018年6月30日滿三年),并持有招生區域內房產,幼兒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三)關于港、澳、臺地區及外國戶籍幼兒的入園
1.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任職或就業、并已在本區購房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國戶籍適齡幼兒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可持相關證明參照本區適齡幼兒就近登記入園。
2.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合法任職或就業、合法租住于本區并愿意就讀公辦幼兒園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和外國戶籍的適齡幼兒,本著就近入園和統籌安排的原則,結合本區學前教育實際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入園。
四、招生工作程序
1.新生報名登記(2018年4月20日-5月4日)
(1)2018年慶華幼兒園招生啟用“青浦區幼兒園入園報名信息登記平臺”(青浦區幼兒園入園報名信息登記平臺:http://rybm.qpedu.cn),采取“網上信息登記+現場審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條件,有意愿就讀慶華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須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過訪問網站或關注慶華幼兒園微信公眾號(微信號公眾號:上海市青浦區慶華幼兒園QY),登錄平臺完成幼兒信息登記,并按短信提示進行后續現場材料審核、查詢招生進度。
(2)每名幼兒限報學區內1所幼兒園,5月4日為網上信息登記截止日。如本區戶籍幼兒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網上信息登記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來慶華幼兒園同步完成信息登記和材料審核。
2.現場材料審核(2018年5月26日、5月27、6月2日三天)
通過網上初審的適齡幼兒,在規定的時間由家長帶領,并帶好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幼兒出生證與預防接種證等原件到慶華幼兒園辦理材料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幼兒監護人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將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3.新生錄取
慶華幼兒園根據現場審核的實際情況,按照招生計劃數和招生條件依次錄取。
2018年6月23日發放第一批入取通知書;
2018年8月15日發放第二批錄取通知書。
五、招生人數及收費標準
1.本園共招收3個小班,共計75名幼兒。
2.收費標準:以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財政局根據市文件指導意見擬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管理費:每人175元/月,伙食費:10元/天,其他每學期代辦費用235(其中生活用品35元、課程配套100元、課外活動費100元。)
六、招生所屬區域
東大盈港以東、青安路以西、盈港路以南、公園路以北。
七、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4月11日,召開慶華幼兒園招生工作會議。
2.4月16日,將本園的招生方案交區教育局審核。(街鎮幼兒園需同街鎮事業科商量共同確定招生方案,并由街鎮事業科確認蓋章。)
3.4月19日,慶華幼兒園向社會公布本園招生登記公告。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長通過訪問網站或關注學區內幼兒園微信公眾號,登錄“青浦區幼兒園入園報名信息登記平臺”完成幼兒信息登記、選校報名。
5.5月23日,幼兒園向網上初審通過的幼兒家長發送“現場審核”短信通知,家長可登陸平臺查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幼兒園統一進行現場審核。
7.6月23日,幼兒園發放第一批入園通知書(本市戶籍幼兒)。
8.8月15日前,幼兒園完成自主招生,發放第二批入園通知書。
八、關于中、大班補充入園
1.堅持“統籌安排,區內調配”的原則,嚴禁超學額插班。
2.補充入園與招生工作同步進行,家長需登錄“青浦區幼兒園入園報名信息登記平臺”完成幼兒信息登記、按照學區示意圖、各園招生簡章的條件選校報名。原則上中途不再辦理轉園手續。
3.轉園或插班的條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中班年齡段幼兒,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的大班年齡段幼兒。入園條件參照小班幼兒招生條件,視具體情況依次滿足。
4.申請轉入本幼兒園的,須屬本區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120標準分值,且法定監護人持有上述街道房產證。
八、招生工作的其他事項
1.幼兒園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朱愛芳
組員:王敏、徐翠翠、張海芳、王英、胡蕓蕓
2.幼兒園招生咨詢熱線電話:59728420
聯系人:徐老師
接待家長咨詢要耐心和善,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
3.對全體領導小組成員開展招生工作培訓,熟練掌握招生政策、法規,做好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的查驗、登記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4.與盈浦衛生院協調確定新生入園體檢日期,家長帶好接種證以及本園入園通知書攜幼兒前往區婦幼保健所進行幼兒入園前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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