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嘉定教育 2018-05-03 17:21:04
2018年上海市嘉定區外岡鎮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滬府辦規〔2018〕5號)和《2018年嘉定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的實施意見》(嘉教〔2018〕11號)文件精神,結合外岡鎮的實際情況,現就本鎮2018年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提出以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促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幼兒園為目標,規范幼兒園招生行為,依法實施本鎮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幼兒的教育服務體系。
1.公開透明原則
鎮教委、幼兒園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鎮教委和幼兒園網站公告、社區張貼告示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記時間、網址、現場審驗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
2.班額總控原則
鎮教委、幼兒園嚴格執行《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在嘉定區就讀幼兒園實施積分管理的暫行規定》(嘉教〔2018〕5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積分規定),依據“嘉定區幼兒園入園信息登記平臺”(以下簡稱“入園登記平臺”)獲取信息,制訂本鎮實施細則,統籌安排幼兒入園。小班新生入園編班時,公辦幼兒園班額應控制在28人以內。
3.公平公正原則
應用“入園登記平臺”(網址:http://yeybm.jdjy.sh.cn)。按照區教育局和本鎮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數接收適齡幼兒入園,公辦幼兒園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隨班就讀。
4.積分導向的原則
鎮教委根據嘉定區隨遷子女積分規定的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開展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管理工作。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凡年滿3周歲(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間出生),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可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1.人戶一致的本鎮戶籍適齡幼兒
本鎮戶籍的適齡幼兒,戶口簿戶主為幼兒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與戶口簿地址相應的住宅類房產證、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為幼兒本人或直系親屬,相關證件須在2018年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
2.本鎮集體戶籍的適齡幼兒
登記在本鎮的集體戶籍適齡幼兒,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現場審驗通過后,視本鎮實際資源統籌入園。
3.配住本鎮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租賃人僅為幼兒父母或幼兒本人,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戶口簿等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現場審驗通過后,視本鎮實際資源統籌入園。
4.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本市戶籍的適齡幼兒,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園,選擇在本鎮申請居住地入園的,須持有招生區域內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為幼兒父母或幼兒本人,相關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現場審驗通過后,視本鎮實際資源統籌入園。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幼兒
申請在本鎮就讀幼兒園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幼兒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在“嘉定區入園登記平臺”(網址:http://yeybm.jdjy.sh.cn)登記信息,同時須根據隨遷子女積分規定要求,按父母一方在本鎮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等指標項目完成積分。教委通過幼兒監護人網上自主評分與管理部門線下審核驗證相結合的方式,采集相關數據,根據鎮域實際資源情況,按積分依證、依次統籌入園。未達本鎮積分分數線的適齡幼兒,可自愿選擇就讀民辦幼兒園。
三、登記途徑及方式
2018年4月1日-4月27日,凡符合招生對象和相關條件,有意愿在外岡鎮申請就讀幼兒園的適齡幼兒家長,須登錄“嘉定區入園登記平臺”(網址:http://yeybm.jdjy.sh.cn),閱讀招生簡章與登記須知后完成信息登記。非本市戶籍幼兒家長(含港澳臺及外籍幼兒)還須同步完成《嘉定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表》。每名幼兒就讀意愿須在戶籍地與居住地之間二選一。4月27日為本鎮幼兒園入園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家長可通過“嘉定區入園登記平臺”查詢招生相關信息。
本鎮戶籍幼兒確因家庭困難,無法在4月27日之前完成網上信息登記的,可在5月14日-5月18日至嘉定區教育局登記點進行現場審驗及信息登記,信息補登記的幼兒由本鎮統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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