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中山站 作者:小編柒柒 2018-04-30 12:18:30
3.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鎮)戶籍適齡兒童于2018年5月21日至22日,除帶齊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到鎮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鎮政府辦公大樓811室辦理登記審核手續,經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按就近入學安排學位,如果相關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接收的學校電話通知家長到學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 本市戶籍人員的適齡子女需跨鎮區就讀的:①法定監護人在我鎮繳交社保一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必須為監護人本人)或勞動合同等有效工作證明;②法定監護人在東鳳鎮一年以上的房產證(居住用)原件及復印件等有效居住證明;
⑵ 已取得積分入戶資格但未入戶的:①積分入戶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②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⑶ 港澳臺戶口適齡兒童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①《中山市港澳臺同胞子女入學申請登記表》。②法定監護人有效的港澳身份證、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證、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④親子關系證明文件(經公證的親子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⑤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市的房產證(用途為“住宅”或“商住”) 原件及復印件。⑥法定監護人在中山工作的工作證明或在中山的參保證明原件。
⑷ 本鎮戶籍人員的港澳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①適齡兒童的身份證和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親子關系證明文件(經公證的) 原件及復印件。
、 本鎮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①結婚證、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父母雙方所在村證明(證實小孩是該村民的孩子,現長期居住何地,需申請入讀哪所學校等內容)。
、 本鎮戶籍人員的未入戶口的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親子關系證明文件(經公證的或醫學鑒定的)原件及復印件。
、 符合相關政策條件入讀公辦學校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4.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讀民辦學校的,除帶齊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到民辦學校辦理登記審核手續。
、 在東鳳購買社保的查詢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⑵ 東鳳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民辦學校報名地點:
新徽學校 電話:22637248
東海學校 電話:22608937
發放入學通知書及入學注冊
有關登記審核工作結束后,符合條件的,由鎮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根據相關規定發放入學通知書。法定監護人按入學通知書要求,攜帶適齡兒童到指定學校辦理新生入學注冊手續。如不按時到指定學校辦理注冊的,將視為主動放棄學位。
有關注意事項
1、嚴禁民辦學校未經許可,超規模、超班額、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
2、各報名登記點將按規定對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不符合招生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料者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咨詢電話
東鳳鎮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2260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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