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青島站 作者:蕭舒 2018-04-29 16:36:58
(三)招生責任共擔機制
1.實施局屬學校招生責任共擔機制,區實驗中學與區實驗二中為1個招生責任共同體,區實驗小學、區實驗二小、區實驗三小、區國城小學為1個招生責任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內學校共同承擔招生責任。共同體內學校有各自招生范圍,學校同批次招生時優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圍內生源,剩余學位向共同體內其他學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開放。城區局屬學校按批次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滿額,未被錄取的新生可以選擇同批次有空余學位的招生責任共同體學校或就近選擇城區其他學校進行報名。
2.各街道可根據本街道學校布局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責任共同體學校。
三、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條件及材料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是指在我區各類用人單位務工但在我區沒有正式戶籍的人員。各學校在完成城陽區生源招生任務的前提下,如果還有空余學位依次向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開放。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實施分區域管理,全區共分為6個區域,城區和城陽街道為1個區域,其他5個街道各為1個區域,由區教體局和各街道教委辦共同管理。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中小學教育管理辦法》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網簽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和社保卡(無需提供參保證明,報名時提供社保卡或參保一方身份證號,由學校集中與社保部門對接核對參保繳費信息)。
說明:2018年報名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網簽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簽定、簽發起始時間,社會保險繳費起始時間為2017年8月份前(含8月份),且社會保險繳費截止報名當月在我區按月連續繳納。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居住證。
3.父母一方在我區的房產證(包括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4.學生戶口簿及家長身份證。
說明:一是有私有產權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區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以及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無私有產權住房的,以上四類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二是在城陽區外小學畢業的學生到我區初中學校報名需提供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含全國統一學號、小學畢業學校、身份證號碼等重要信息)。
四、新生報名入學方式、信息采集及現場確認時間、辦法
(一)報名入學方式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繼續采取網上信息采集、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進行,即新生報名需先登陸招生服務平臺填報個人相關信息,然后按各批次報名時間到規定地點現場確認選擇志愿學校進行報名。
(二)信息采集時間及辦法
網上信息采集時間為5月22日8:00-6月1日18:00;登錄青島城陽政務網(http://www.chengyang.gov.cn/),在首頁公告公示欄 “關于2018年城陽區義務教育新生網上信息采集的公告”中進行入學信息采集。有關要求如下:
1.新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入學信息采集。
2.新生網上信息采集需根據實際真實地填寫報名入學信息,包含戶籍信息、房產信息、家長信息等各項相關信息。
3.網上信息采集結束后,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分批次到報名地點學校現場確認、報名。
(三)現場確認時間及錄取辦法
現場確認在各區域確定的報名地點學校進行,時間為7月8日-7月13日。錄取實施分批次積分制辦法,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父母在我區務工和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分批次按積分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滿額后,不再接收報名。具體確認時間如下:
1.城區局屬學校
第一批招收招生范圍內相關社區戶籍及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8日8:3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對應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次錄取招生范圍內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為“兩所非社區”時間和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之和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二批招收招生范圍內符合“兩所非社區”戶籍條件的適齡兒童。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0日14:0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為“兩所非社區”的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首先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其次錄取其他“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
第三批招收招生范圍內有私有產權住房的城陽區其他戶籍適齡兒童(城陽區其他戶籍是指“兩所非社區”之外的區內戶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占50%以上)。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1日14:0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其次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四批招收招生范圍內有私有產權住房的非城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占50%以上)。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3日8:3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其次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2.其他局屬學校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8日8:30-16:30
3.街道學校
第一批招收服務社區戶籍和本街道城陽區非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0日8:3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服務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次錄取本街道城陽區非社區戶籍適齡兒童。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長者優先。
第二批招收周邊有私有產權住房的非本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3日8:30-16:30
錄取辦法: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城陽區內非本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占50%以上),其次錄取非城陽區戶籍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占50%以上)。錄取原則為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再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三批招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適齡子女。
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7月15日8:30-16:30
錄取辦法:超出招生計劃時,以父母之一在我區務工時間與繳納社保時間之和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4.民辦學校招生入學辦法請參見各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報名時間及安排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四)現場確認需提報材料
城陽區戶籍新生應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應接收學校現場確認,并選擇報名志愿。到局屬學校現場確認、報名時,應同時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適齡兒童戶籍與房屋產權人戶籍不同戶的,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無房產證的需提供由區房產處開具的無房證明)。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新生應持相關入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區域確定的報名地點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并依此選擇報名志愿學校。
初中新生現場確認除持上述材料外,需另攜帶小學學籍證明(從學籍管理平臺中打印,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義務教育階段所有新生只能選擇1所局屬或街道報名地點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報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區域以外的學校報名。各中小學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區域以外的新生報名。
五、殘疾兒童入學辦法
各街道、學校要積極做好殘疾兒童的入學摸底工作,并于報名前將殘疾兒童情況報至區特教中心,充分發揮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鑒定和咨詢委員會)的作用,科學確定隨班就讀對象并進行合理安置。對不能堅持到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具有一定教育接受能力的義務教育階段6-15歲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按要求組織送教上門服務,并將送教上門服務的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各普通學校要創造條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青島市盲校、青島市中心聾校義務教育階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六、關于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報名有關條件的解釋
(一)城區局屬學校招收“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戶籍時間的計算辦法
1.適齡兒童從出生申報戶籍到入學報名時一直屬于“兩所非社區”戶籍的,小學入學時統一計7年,初中入學時統一計13年;
2.適齡兒童為后遷入“兩所非社區”戶籍的,按最后一次遷入登記為“兩所非社區”時間計算,具體到日。
(二)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的計算辦法
私有產權住房是指適齡兒童辦理報名入學時所提供的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學校招生范圍內的私有產權性質的住宅房屋,不包含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集體產權等性質的房屋,不屬于私有產權住宅性質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不予以認可。已辦理房產證的新建住房購買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房以房產證所標注的登記時間為準,具體到日,有效時間截止入學當年5月31日。小學、初中報名入學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上限分別為7年、13年。
(三)城陽區戶籍
本辦法所指城陽區戶籍是指戶籍屬城陽派出所、正陽路派出所、流亭派出所、夏莊派出所、惜福鎮派出所、棘洪灘派出所和上馬派出所,不含青島紅島經濟區(原紅島邊防派出所、河套派出所)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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