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閔行教育 2018-04-25 16:13:13
上海市閔行區2018年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
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文件
閔教字〔2018〕66號
各托幼園所:
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幼兒園工作規程》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本市適齡兒童入園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學前教育發展的現狀及趨勢,積極應對幼兒入園高峰,現就2018年閔行區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為依據,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為目標,以維護適齡兒童利益為原則,充分認識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服務意識,認真履行職責,規范做好招生工作,基本滿足我區常住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
二、招生原則
1、堅持信息公開的原則。通過“閔行教育”微信公眾號及官網向社會發布幼兒園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文件、招生地段、招生備案表等內容。
2、堅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各幼兒園必須滿足招生地段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園掛鉤的考試和測試。公建配套民辦幼兒園必須優先滿足“小區生”的入園需求,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原則上只招收居住在閔行區的適齡幼兒。
入園矛盾突出地區的幼兒園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以戶籍地為主,按招生范圍劃分和區域統籌相結合的辦法,協調解決招生地段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
3、堅持依法辦園的原則。各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的學額標準控制人數。當班額已超規定人數時,嚴禁招收插班生、轉園生。如需每班增加學額3人以上必須經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審核同意。
各幼兒園應嚴格按規定控制班級數,不得擅自擴班。在確保3-6歲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幼兒園方可開設托班,并報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審核同意。
4、堅持積分導向的原則。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根據《關于閔行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園的實施辦法》的精神,結合區域實際情況開展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制工作。
三、招生對象
(一)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且戶籍變動和居住地變動為2018年4月15日之前,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幼兒均屬本次招生對象:
1、本市戶籍
(1)持有招生區域內常住戶口(戶籍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戶主)并且持有與戶口地址相對應的住宅類產權證的幼兒,按戶籍地址對口入園;
(2)持有本市(含本區)常住戶口(戶籍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戶主)并且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戶籍或者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非本市戶籍
(1)港澳臺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區域內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不滿120分,但持有住宅類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4)實施積分制入園街鎮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工作參照《關于閔行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園的實施辦法》執行。
3、其他情況
(1)具有本市戶籍的海外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和招生區域內居住證明的幼兒,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本區居住地的幼兒,憑動遷證明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3)持有本區集體戶口、公共戶口的幼兒,統籌安排至戶口所在地附近入園;
(4)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并且持有招生區域內經適房產權證明(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公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的幼兒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二)相關說明
(1)一套住房原則上三年內只安排1名適齡幼兒入園;
(2)無法提供戶口簿或中國護照的外籍幼兒,均按外籍生收費;
(3)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證》必須是在本區申領且在有效期內的。
(三)對能堅持參加集體活動的特殊幼兒,應根據其情況妥善安排至相應的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或學前特教班就讀。
(四)中福會浦江幼兒園在區教育局指導下面向全區提前自主招生,具體招生方案由幼兒園制定并公示。
(五)民辦三級幼兒園應本著“兩個穩定”(穩定居住、穩定就業)的原則實施招生,并由相關鎮、街道、莘莊工業區進行統籌規劃和監管。幼兒園在招生中需要注意:
(1)招生范圍為所屬街鎮,不得跨區域或跨街鎮招生;
(2)應嚴格按照《上海市民辦三級幼兒園設立基本條件的規定》中的學額標準控制人數:班額可在國家《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準(試行)》的基礎上適當放寬,最多可放寬5人,即小班最多30人/班,中班最多35人/班,大班最多40/班。當班額已超規定人數時,嚴禁招收插班生、轉園生。
(3)應嚴格按照3-6歲年齡段進行招生和班級設置。
四、招生程序
1、進行招生摸底。各幼兒園到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居委會及物業查閱適齡幼兒的戶籍、房產等相關信息,做好招生摸底工作,填寫事業規劃表,并上報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備案。
2、明確招生地段。在對區域內托幼資源和適齡幼兒入園人數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公民辦幼兒園統籌協調,由區教育局牽頭確定招生地段(鎮管幼兒園由鎮教委確定),并在網上公布。
3、制訂招生簡章。幼兒園招生簡章中,須注明園所等級、招生地段、收費標準;公建配套民辦幼兒園必須清楚地注明“小區生”劃區范圍及收費標準。
4、發布招生信息。各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必須經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審核備案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公布。民辦幼兒園印制的其他招生宣傳資料必須經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審核備案,并蓋章同意后方可張貼。
5、新生報名登記。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招生條件的幼兒,由家長帶領,帶好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幼兒出生證、社保卡、兒童預防接種證等原件到相關幼兒園辦理報名手續。各幼兒園必須仔細核查相關證件,認真填寫《閔行區幼兒園報名登記表》,確保幼兒的報名材料真實、完整。
五、時間安排
1、事業規劃備案及匯總
3月中旬,各幼兒園上報新一輪事業規劃表。
2、招生簡章審核、備案及公布
3月底,各幼兒園招生簡章審核并備案。
4月13日,區教育局通過“閔行教育”微信公眾號及官網向社會發布幼兒園招生信息。各幼兒園在所屬招生地段內的公共場所張貼招生簡章。
3、布置招生工作要求
4月下旬,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會議,布置招生工作。
4、新生報名登記及匯總
5月19日-20日,公民辦幼兒園新生報名。
5月28日-29日,公民幼兒園上報“新生報名情況匯總”。
區教育局將對有突出矛盾的區域進行實地調查,并與相關鎮、街道、幼兒園共同協商,妥善解決。
5、發放錄取通知書
6月25日-27日,各幼兒園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6、錄入新生信息
8月27日-9月7日,各幼兒園將新生信息錄入“園園通系統”,并進行信息核對。
六、注意事項
1、各園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招生前的準備工作,設立幼兒園招生咨詢熱線電話,做好招生信息的網上公示,耐心接待家長咨詢,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2、招生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相關政策,做好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幼兒出生證、社保卡、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的查驗、登記工作,確保招生信息的準確性。
3、幼兒入園前必須按照衛生保健相關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4、各園應當盡可能挖掘現有潛力,解決有特殊困難幼兒的入園問題。
5、各園必須嚴肅紀律、優化服務,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
七、附則
本文件最終解釋權歸閔行區教育局。
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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