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浩鋒跆拳道 2018-04-25 08:35:45
在所有的弒親案中,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在家庭關系中存在著溺愛劇本和受虐、施虐劇本(家庭暴力劇本)或兩者兼而有之。從心理的角度看,深入到人性的最深處,大部分的行惡之人都是心理“受創傷者”,但同時他們也是“自私”的“自我救贖者”(復仇者),在潛意識層面他們會為了滿足自我對匱乏的需要或者是為了終結、暫緩一種身心痛苦,而不惜傷害他人的利益,在應激情境中,壓抑已久的憤怒情緒甚至會驅使其剝奪他人的生命。另一部分的兇案制造者是暴力的模仿者,這種模仿往往在孩子的童年就已經開始,他們成長的家庭環境本身就存在著親人之間的暴力模式。
弒親多因過度溺愛?
之前曾經看過網絡的一個圖片報道,記錄著一個孩子為了買到自己喜歡的玩具而在大街上眾目睽睽之下不停地扇母親的嘴巴,最后還是得到了母親給自己買的玩具,這其中演繹的也是溺愛和暴力與施虐受虐關系。當自我的私欲、傲慢和控制欲膨脹到極點的時候,原始的心理關系模式、奴隸制、種族主義和特權暴力皆是由此產生,并行的心理特質一種是來自自我膨脹的貪欲,一種是對弱勢者的冷漠無情和視如草芥的傲慢以及由傲慢衍生的憤怒。
在奴隸制的社會中特權的暴君、奴隸主可以為了自己的私欲或憤怒對隸屬于他們的奴隸進行任意殺戮,這種關系的基點產生于人性的內在,外沿在家庭、作用在社會。當暴力都不能滿足暴君的需要時,私欲不能滿足的痛苦與惱怒就會衍生成為殺人動機—情緒的宣泄。類似的即成事實的暴力事件是2009年發生的將父母雙雙殺死并碎尸的齊萍萍,在家人的溺愛中在父母的彼此暴力中長大的她,選擇了漠視生命的方式,再比如當家庭關系中暴力被縱容的時候,孩子可以為了滿足私欲得到網費而殺死自己的生母生父。
過度溺愛孩紙的7個表現
1、什么都幫孩子做好
父母事事順從孩子的要求,替他完成所有事情,孩子什么事情都不必動手,容易養成孩子任性、懶惰的性格。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喂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干、上進的孩子。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2、過多的愛和關注
加拿大臨床心理學家麥琪?瑪蔓指出,歐美國家家長的過度放縱,已使越來越多的孩子出現了近乎極端的叛逆行為,這些孩子被定義為“兒童溺愛綜合癥”患者。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一旦家人對他的關注減少,就會大發脾氣,并激起強烈的對任何規定都存在逆反心理,并且對別人的關注和欣賞完全不知感恩,認為一切都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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