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4-24 08:44:57
要溫柔愛孩子,但一定不能溺愛嬌慣孩子。我們不會一輩子都守護著孩子,我們總有一天會老去,孩子總有一天要長大。不溺愛不嬌慣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擁有自己獨立精彩的人生。
以下10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仔細看看,并自我檢討下,有沒犯以下的的溺愛癥?
01
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于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02
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家里人都要圍著他轉,并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03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么就給什么。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并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04
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游游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后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05
央求禱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答應給孩子講3個故事,孩子才把飯吃完。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06
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喂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干、上進的孩子。這決不是聳人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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