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深圳站 2018-04-23 14:58:41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管理。各學區和學校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具體分工,貫徹落實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開展招生工作,確保順利完成招生任務。區教育局負責指導全區招生工作,各學區教育辦協調街道相關部門,負責做好轄區的招生工作。
(二)片區就近,免試入學。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擇優招生,按照“優化政策、增加選擇、相對就近、公平均衡”的原則,通過共享學區、分享學區、單享學區等多種形式,統籌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學區教育辦要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均衡劃定招生區域,同時加大對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統籌管理的力度,就讀資質審核合格但未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學生,由學區教育辦統籌,按照家長志愿及類別積分順序協調到民辦學校就讀。民辦學校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區關于義務教育招生的相關要求,按照《關于印發<寶安區教育局關于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深寶教〔2018〕67號)精神,優先接收公辦學校未能錄完的符合就讀條件學生。民辦學校制定的招生方案、簡章、公告及面談方案等按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實施并報學區教育辦備案。
(三)加大宣傳,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嚴把新生入學關,認真做好證件的查驗工作,公辦中小學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讀條件或者未經驗證審核的學生,不得借讀掛讀。有違規招收學生的,將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于高層次人才等符合政策優惠對象的子女就讀資格審核和學位安排,由區級以上相關部門負責,學校根據上級通知接收入學。
(四)嚴格紀律,公平公開。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堅持實行“六公示”、“六承諾”制度,即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讀條件、招生計劃和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辦法、審核結果和積分、招生結果和新生名單、咨詢投訴電話;公開承諾不拒絕地段內符合就讀條
件的適齡兒童申請學位,不擅自變更招生條件,不擅自超計劃招生、堅決杜絕招收學前班等超層次招生等違法行為,不進行選拔性招生,不設立或者變相設立重點班與非重點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費用。如有舞弊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控制規模,均衡編班。各學區教育辦、學校要剛性執行招生計劃、合理控制班級規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班額編班,班額不超過50人,禁止超規模招生,防止產生新的超規模、大班額問題。學校實行學生隨機均衡編班。
(六)信息初核,信用承諾。各公辦學校應及時購買高拍儀或照相機,在網上報名結束后進行信息初核時,將家長提交的各項證明原件拍照存檔備查。除了報名表、無房證明、集體宿舍證明和截至2017年9月30日居住證明等特殊住房資料外,報名信息初核時不需要收其他證件和紙質資料。學校保存信用承諾書原件,保存期限為1年。
(七)特殊兒童,照顧入學。不得拒絕接收符合入讀條件、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凡愿意就讀特殊教育學校的本市實名登記適齡殘疾兒童,可憑相關證件到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就讀。1.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學校,咨詢電話:89468816,網址:http://www.szyptx.net/;2.寶安區特殊教育學校,咨詢電話:29705342。
(八)堅守崗位,熱情服務。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實行統一的就讀條件和程序安排,開通招生咨詢熱線電話、招生網頁或網上招生專欄和宣傳公示欄,組織熟悉招生政策人員值班,接聽咨詢電話,耐心做好宣傳解答工作。為更好地服務群眾,招生期間學校要有計劃地開放電腦室,設置休息等候區,安排專人指導、協助家長上網申請學位。
(九)查驗接種,保證健康。根據國家《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須在受理學位申請時,向家長或監護人發放《關于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的通知》,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家長或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十)加班補貼,按規發放。各單位要按照財務相關規定對參與招生宣傳及資料審核等有關加班工作的人員發放補貼,經費由各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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