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武漢站 作者:西夏君 2018-04-19 23:02:12
已辦理戶籍由市外遷入我區的留漢創業就業的大學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子女戶籍未轉入我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其子女戶籍已遷入我區的,按我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安排入學。
不具備我區入學登記資格的適齡兒童,應回戶籍所在地登記入學。
已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注冊過學籍的學生,應回學籍所在學校就讀。
常青花園社區內中小學校均屬市教育局直轄管理,一年級新生不屬于東西湖區登記范圍。
(二)小升初分配
5月19-24日,吳家山地區小學畢業生在《小學畢業生信息核對》平臺登記學生基本信息,并上傳相關資料掃描件(圖片)。區教育局核對相關信息后,分配對應初中,如信息核實不符,將統籌分配,不再另行變更分配。其他學校小學畢業生直接分配到對口初中學校。
(三)相對就近劃定學校服務范圍
區教育局根據轄區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社區單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學校入學計劃。于6月15-18日在東西湖區教育信息網(www.dxhedu.com)向社會公示每一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服務范圍。
(四)新生入學報到
小學一年級新生:6月30日《小學新生登記》平臺告知分配結果。7月5-6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學生《戶口薄》、《預防接種證》送子女到分配學校領取《通知書》和報到,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初中七年級新生:6月19日《小學畢業生信息核對》平臺告之分配(對口)結果。7月5-6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子女到分配學校領取《通知書》和報到,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擇校生認定
擇校生的認定以《通知書》為準,學生實際就讀學校與《通知書》指定學校不一致的為擇校生,擇校生不得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得享受 “分配生”資格。凡擇校入學的學生,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學校簽訂《擇校入學自愿放棄“分配生”資格承諾書》。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不是擇校生。
四、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一)民辦學校招生的基本原則
堅持義務教育“政府通知入學在先,民辦學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則。
(二)民辦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1.凡有意選擇民辦學校上學的學生,必須先持《通知書》到分配的公辦學校報到,辦理有關手續。
2.武漢睿升學校(初中)、武漢為明學校(小學、初中)不得設置其它報名資格條件限制。
3.中心城區的7所公參民初中只在本區內招收新生。
4.民辦學校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學錄取工作。
全市民辦小學、初中報名時間統一為7月7-9日,民辦初中實行網上報名,民辦小學直接到學校報名。
5.民辦學校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學錄取工作。
(三)加強民辦學校新生入學管理
1.民辦學校要根據市、區教育局關于民辦學校新生入學政策,制訂本校新生入學方案。其方案須報區教育局審定后方可實施。區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2.區教育局根據民辦學校的辦學行為、校舍條件、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后勤服務設施條件、師資配置等,核準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示。
3.民辦學校要切實加強新生入學工作的管理,認真把好各個環節,嚴格按程序組織新生入學。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擾亂全市義務教育入學招生秩序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整改不力的,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小學畢業考試工作
2018年全市小學畢業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15日(星期五)。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兩科,每科考試時間均不得超過90分鐘。不得增加考試科目。
辦理了跨區入學手續的學生仍在原就讀學校參加畢業考試。
六、新生學籍管理工作
(一)因戶籍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應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學生戶口向學生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學校審查同意后,分別到學籍所在區教育局和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辦理跨區入學手續。辦理跨區入學手續時間,全市統一為5月21-25日。
對已辦理跨入手續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初中學校并由分配學校發放《通知書》。
(二)民辦學校應于7月30日前向區教育局報送新生錄取名單,區教育局持學校錄取名單于8月25日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同意調檔手續。
(三)中小學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在學生實際到校報到后,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生學籍轉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七、新生入學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
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備受人民群眾關注。各校要高度重視,將其作為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具體行動。堅持依法行政,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嚴肅紀律,抓實抓好。
(二)廣泛宣傳,強化引導
各學校要堅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政策規定,做好對社會和家長的政策宣傳、引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擇校問題的有關精神,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擇校學生數比例。
(三)嚴肅紀律,強化管理
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禁止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
各學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均衡編班,不準舉行任何名義的新生摸底考試,不能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起始年級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同時,學校要創造條件將已有的大班額或超大班額進行擴班,力爭將班額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擅自在學校舉辦實驗班。
(四)完善制度,強化追責
各學校要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關工作責任制度,要通過制度建設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對違反新生入學政策和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并造成惡劣影響的,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區教育局將對各校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管理不力的學校,將通報批評。
(五)做好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優先優惠政策的落實
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解釋。
附件:2018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及小學畢業考試工作日程安排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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