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文橋 2018-04-08 11:25:44
四、工作程序
(一)實名注冊,網上報名。(4月13日-4月27日)
符合參加湖里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需在報名前登錄“i廈門惠民平臺”(http://www.i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實名注冊,并于4月13日-4月27日期間在“i廈門惠民平臺”的“積分入學”欄目或通過“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準確的個人信息。逾期未進行網上報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系統審核,計算積分。(4月28日-5月底)
積分入學報名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個人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居住、繳交社會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信息進行審核并試算積分。
(三)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6月初-6月中旬)
湖里區教育局將于6月初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及積分確認方式。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具體積分試算結果公布時間及積分確認方式將在湖里區政府網站或“湖里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公示積分(6月25日-6月29日)
6月25日至6月29日,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公示期5天,接受監督。隨遷子女家長如對積分計算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提出復核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它異議的,可向中共湖里區委教育工委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投訴反映。
(五)公布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及學位情況(7月13日)
7月13日,區教育局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與民辦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在全區的排名位次。
(六)填報志愿(7月13日-7月14日)
7月13日至7月14日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進行網上志愿填報,逾期未填報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派位入學(7月24日前)
7月24日前,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入我區的公、民辦小學,派完學位為止。派位結果向社會公布。電腦派位相關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注冊報名(7月25前)
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請攜帶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所派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積分入學工作要求
(一)
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不需要提交在廈居住、繳交社保等書面證明材料,只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必須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其父(母)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二)
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主副申請人均須為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親或母親),若查實申請人不是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人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三)
湖里區教育局按照“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根據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進行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或積分較低未被派入我區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回戶籍地報名入學。
(四)
積分計算、電腦派位工作接受中共湖里區委教育工委和社會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給予嚴肅查處。
(五)
本細則由湖里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于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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