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寧波站 作者:小肥羊233 2018-03-29 08:55:16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寧波市鎮海區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積分政策,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2017年開始,鎮海區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進行了調整,根據《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段入學管理辦法》(鎮政發〔2017〕2號)文件精神,推出量化積分入學政策,受到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歡迎。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的招生工作,現將有關入學政策告知各位家長,請大家及早做好相關準備。
鎮海區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后,視學位剩余和分布情況,按順序位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分類進行安排,第一類為: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戶籍未遷入我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第二類為:“政策性借讀生”,主要對象為獲區、市級相關榮譽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優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鎮海區重點骨干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第三類為:在我區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證,并在居住地已辦理計劃生育登記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區有穩定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參加積分為其適齡子女提出入讀申請。第一類、第二類對象不用參加積分。
申請量化積分入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父母均在鎮海區內工作,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父母雙方在鎮海區有相對固定住所,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無中斷);
3.父(母)在鎮海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依法在寧波市轄六區(指鎮海、北侖、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區)繳納社會保險 (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補繳無效);
4.父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且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家長為子女申請入學的積分申請、獲取參照《區流動人口管理辦關于進一步完善鎮海區流動人員量化積分申評制度的通知》(鎮流管辦〔2017〕6號)執行。符合我區為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于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前向暫住地各鎮(街道)辦理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手續獲得綜合積分。辦理地點為各鎮(街道)量化積分受理窗口。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下表:
備注:高新區貴駟街道服務窗口僅受理貴駟小學畢業生小升初積分(具體辦理時間由貴駟小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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