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東莞站 作者:叫我小吳吧 2017-12-19 19:29:31
(三)民辦學校積分制補帖學位
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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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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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補貼總數(單位: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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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占總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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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占總數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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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補貼總數(單位: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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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占總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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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檔(占總數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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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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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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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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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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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屬
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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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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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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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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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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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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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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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
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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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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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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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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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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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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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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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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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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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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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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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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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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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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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積分制入學錄取安排辦法
(一)分數線的劃定及學位補貼
根據積分情況,由高到低依次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和民辦補貼學位,我鎮根據公辦學校提供的學位數和民辦補貼學位數,依據家長積分排名劃定公民辦學校分數線,凡積分達公辦學校分數線的家長,即小學一年級積分排名第1至550名,四年級積分排名第1至9名,六年級積分排名第1至28名,初中一年級積分排名第1至121名,可根據自身積分情況和學校地理位置等因素填報公辦學校志愿。
其余入圍家長(小學民辦補貼學位共3319個,初中民辦補貼學位共859個),即符合享受政府“學位補貼”的隨遷子女自行聯系民辦學校,并在注冊時先由隨遷子女向學校繳納學雜費;再按“先交后補”的原則,在開學后,由市、鎮財政部門委托民辦學校按照相應的學位補貼標準發回給家長。
學位補貼不設具體年級具體數量。公辦學位錄取完畢后,我局將小學和初中未被錄取的剩余申請人分別整合為兩個單位,每個單位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是否符合學位補貼資格。
(二)錄取原則
1、總原則:先錄公辦學位,再錄取民辦學位補貼學位。
2、公辦學位:按照我鎮各校相應年級提供的學位數量,結合申請人的志愿,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每個學校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每種志愿的錄取,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
①當某校在第一志愿申請人中未錄滿時,會在第二志愿申請人中補錄,依此類推,直至錄滿。
②當某校第一志愿申請人數比該校提供的學位數多,多出來的申請人,將根據他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按上述方法來錄取。
③若申請人的三個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我局將根據其他學校剩余學位和申請人的居住地點等情況,統籌安排到附近的其他學校就讀。
三、2017年大朗入圍名單積分參考
大朗\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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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位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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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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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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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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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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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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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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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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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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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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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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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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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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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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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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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
|
28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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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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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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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184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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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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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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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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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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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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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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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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