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東莞站 作者:叫我小吳吧 2017-12-19 16:15:28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做好東莞2017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希望對寶貝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各鎮(街、園區)宣教辦(局),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加強對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管理,促進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健康、良性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7〕5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原則,大力營造公平、公正、規范的招生秩序,有效引導廣大家長、學生理性選擇學校,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促民辦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提高辦學質量,滿足社會和群眾對教育的多元需求。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招生原則。民辦學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招生方案,從學生的健康成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規范招生行為,創設規范、有序的民辦學校招生環境。
(二)自主招生原則。堅持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原則,鼓勵民辦學校創品牌,樹特色,民辦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特色和發展需要,自主、合理設定招生范圍和標準。
(三)免試入學原則。堅持民辦學校免試入學原則,嚴禁民辦學校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鼓勵民辦學校積極探索,采取面談、搖號、電腦派位等多種形式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
(四)信息公開原則。民辦學校要公開招生信息,要向社會公布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安排、招生方式、錄取結果以及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實現“陽光招生”。
(五)自我約束原則。民辦學校要加強行業自律約束,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招生協定,共同維護民辦學校招生秩序,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組織實施
(一)招生對象。招收義務教育1—9年級學生,其中小學一年級必須年滿6周歲(出生日期在2011年8月31日或以前),初中一年級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民辦學校要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辦學規模確定招生計劃。
(三)報名時間。招生報名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由學校自行確定。學校可以根據實際,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等形式。
(五)招生方式。各民辦學校可結合本校的辦學理念和辦學特色,采取面談、搖號、電腦派位等形式進行招生。如學生報名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可按照一定的比例通過搖號、抽簽等方式確定參加面談的學生對象,嚴禁民辦學校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進行招生。
(六)面談時間安排
1. 小學階段招生由學校結合實際確定面談時間。
2. 初中學校招生分兩類型:以招收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學校小升初的面談時間由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相對高收費民辦學校小升初的面談時間安排在2017年5月28 - 30日,以及6月3 - 4日(具體安排見附件)。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