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7-12-11 13:07:13
上述前三種情況還要同時滿足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片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根據《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在家長或監護人的帶領下,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在接到報名通知書后3日內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未經申請而逾期要求報名者,應書面向學校或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原因,經批準后予以補報,若片區學校學額已滿,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未經同意不報名或超過申請期限未報名者,學校應及時上報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義務教育法》處理。
(四)片區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
3.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五)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后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就學。
五、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入學辦法
(一)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市入學,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其父親(母親)為本市戶籍的,由其父親(母親)戶籍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市入學,其父親和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本市戶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應滿足以下條件:
父親(母親)應在廈務工、居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滿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請在思明區、湖里區入學的,其父親(母親)在廈務工、居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滿2年。
作為過渡,2017年申請就學的適齡兒童父親(母親)應在廈務工、居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滿1年。
(二)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學生因家長在廈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廈生活要求在我市就讀小學的,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也可由其父母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
(三)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市就讀小學的,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事先與學校聯系,獲準后辦理就讀手續。
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學生辦理入學須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1。
六、人才子女入學辦法
人才子女申請政策性照顧入學,于6月1日至6月25 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相關部門核發的證書或文件,書面申請材料,申請人與其子女的身份證明,以及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出生證明等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門核查后指導安排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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