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南通站 作者:醒醒姑娘 2017-12-10 11:45:02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6年南通市開發區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見,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南通開發區2016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省、市、區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南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南通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開發區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堅持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進教育均衡協調發展,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為每個適齡兒童提供優質、公平的教育條件和教育機會。
二、工作原則
在區管委會和市教育局指導下,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堅持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行為,深化素質教育,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切實提高依法辦學的實施質量和水平,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達100%。
三、報名相關事項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或常住地就讀:
1.監護人中有現役軍人(含武警);
2.監護人中有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員;
3.單親、離異、戶口兩地家庭、孤兒等。
(二)關于合法固定處所的確認依據:
1.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的住宅房屋產權證為依據。
2.城區建設所致房屋拆遷者,入學安排按照:(1)拆遷戶,原則上按安置地安排入學,一年內也可憑拆遷協議按原址安排;(2)臨時性過渡住所,不作為安排入學依據。
3.有多套住房的,按學生監護人提供的實際居住的住房產權證報名入學。
4.父母確無住房,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戶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學的,須提供經房屋管理部門查核后確認父母無住房的證明和長期實際居住地社區戶籍警簽名的派出所證明。
5.期房(尚未領取房產證) 憑區房屋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稅務部門提供的購房全款發票統籌安排入學。
四、小學一年級招生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為2010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在我區入學的適齡兒童。
(一)本地適齡兒童
報名時持戶口簿、法定監護人住宅產權證、有效健康卡(預防接種證)等原件(另附復印件一套)按施教區學校公告時間及時報名,學校審核合格并在省學籍管理網查驗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生出具入學通知書,明確學生注冊報到時間和入學要求。學校留存法定監護人產權證、戶口簿等材料的復印件。
(二)外來適齡兒童
在開發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或在開發區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開發區屬小學就讀,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經公證處公證的法定監護人,向相關小學提出申請,并按其務工性質提供相關材料:①戶口簿;②經核簽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監護人居住證;③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監護人的工商營業執照;④在本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半年以上的證明(計算至報名之日);⑤有效健康卡(預防接種證)。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監護人必須同時持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額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對較近的學校申請報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學校已沒有空余學額,則由區社會 事業局統籌安排。
(三)時間安排
7月5日,各小學發布"招生公告"。
7月10-11日,新生憑相關材料,到學校登記報名。其中,暫住在實驗小學施教區內的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青少年活動中心登記。
五、初中一年級招生
(一)本地適齡學生
報名時憑《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入學告知書》、《小學素質教育發展報告書》、畢業證書、房產證及戶口簿(附本人戶口、房產證復印件一份)到指定學校辦理報名注冊手續,學校審核原件,留存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入學告知書》及學生本人頁戶口、房產證復印件;屬于我區戶籍或學生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有產權房、在區外小學就讀的畢業生,持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小學畢業證書、素質報告書到社會事業局教育處審核材料,由教育處根據審定的材料安排就讀學校,并下發《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入學告知書》,監護人持上述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相關學校報名、辦理注冊手續。
(二)外來適齡學生
在開發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或在開發區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開發區屬初中就讀,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經公證處公證的法定監護人,向相關初中提出申請,并按其務工性質提供相關材料:①戶口簿;②經核簽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監護人居住證;③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監護人的工商營業執照;④在本地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半年以上的證明;(計算至報名之日);⑤《小學素質教育發展報告書》和畢業證書。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監護人必須同時持以上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額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對較近的學校申請報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學校已沒有空余學額,則由區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
(三)時間安排:
7月10日,各初中發布"招生公告"。
7月23-24日,新生憑相關材料到學校辦理報名注冊手續。
六、非起始年級學生轉學
1.區內學校之間原則上不相互轉學。學位有空余的學校,應按照"先購房、后暫住"的原則,接受有轉學需求且符合入學條件的監護人轉學申請,統籌安排轉入,轉學提供材料參照新生入學要求。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