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合肥站 作者:賢姐姐 2017-12-06 23:35:11
(三)其它情況入學:
1、房產和戶籍不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問題: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實際居住材料等,若在我區經商或務工,可提供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等材料,到芙蓉小學辦理材料審核、報名登記手續,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在我校有學額的情況下并經區招生辦審核同意后可在我校入學,對于只有房產證但不能提供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務工勞動合同的,在本人同意調劑后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至相對就近的其它有學位的學校入學。
2、轉學生入學問題:轉學生入學由區招生辦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學校只對符合條件的轉學生進行登記上報。對于符合“兩個一致”政策的轉學生,可在7月1日至7月2日期間(7月6日辦理補報名手續),攜帶戶口簿、房產證、父母身份證、素質報告冊、學籍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芙蓉小學,由學校統一登記后報區招辦統籌協調到有學位余額的學校入學;對于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的轉學生,可在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間(7月27日至7月29日期間補報名),攜帶在父母雙方在我校學區范圍內的有效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父母身份證、素質報告冊、學籍表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芙蓉小學,由學校統一登記后報區招辦統籌協調到有學位余額的學校入學;其他不符合“兩個一致”或隨遷子女政策的轉學生一律不予登記。
3、外籍、港澳臺胞、僑居人員子女入學問題:由市外僑辦或市臺辦驗證并出具證明,報市教育局審核,對符合在我區上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其它情況一律以市區級招生文件為準。
四、工作紀律
1、為切實體現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絕不正之風,我校嚴格執行嚴禁跨行政區招生政策和嚴格控制跨學區擇校行為。
2、2016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學籍管理的統一規定,為新生注冊學籍,并采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建立學生電子學籍檔案,9月10日前須上報區社會發展局。
3、學校只收取復印件,原件審核后即返還給家長。
4、家長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要簽寫“誠信承諾書”(保證所提供證件是合法有效的)。凡經學校審核發現,對于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經商營業執照、社保證明等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立即予以報警,交由警方進行處理,同時取消相應入學資格。
五、報名聯系電話:63869849 監督電話:63868198
六、報名地點:芙蓉小學(翠微路378號)
七、芙蓉小學學區劃分說明:
合肥市芙蓉小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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