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7-11-06 13:22:04
三、其他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而選擇就讀本區(市)縣以外學校或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其實際就讀學校所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督促其監護人將學生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并已在異地入學的《就讀證明》送交服務區學校。如此類已就讀學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就讀證明》或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根據區域內學位狀況,統籌安排入學。
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二)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三)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余缺統籌安排入學。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成教發〔201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五)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加快解決中小學大班額問題的通知》(川教〔2011〕152號)精神,小學起始年級班額人數控制在45人以內。
(六)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區域內小學一年級入學方案,并于5月19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要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針對往年易發問題,制訂招生入學工作預案,加強會商協調,穩妥處置相關問題,確保安全穩定。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本地學生已在異地入學就讀證明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成都市本地學生已在異地入學就讀證明
本人,子女系成都市戶籍,自愿放棄在戶口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并已在異地入學。
學生姓名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就讀年級
|
||
監護人姓名
|
聯系電話
|
||
學生身份證號碼
|
|||
戶籍所在地詳址
|
|||
現就讀學校全稱
|
|||
現就讀學校詳址
|
備注:本表一式肆份,由學生本人、現就讀學校、戶口所在地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存檔。
法定監護人簽名:
接收學校: (蓋章)
年 月 日
信息公開類別:主動公開
成都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發
《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解讀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以下簡稱小一入學)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備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關注,2017年,市教育局按照《義務教育法》及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并多次征求區(市)縣教育局、學校、法律顧問意見,在不斷修改和完善基礎上形成《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1.關于入學原則
成都市小一入學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等“不一致”的適齡兒童。
2. 關于報名登記方式
為進一步規范小一入學工作,推進教育信息化應用,從2017年起,中心城區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實行網上報名,在登記點審核確認的方式。其他區(市)縣除暫不實行網上報名外,其余流程與中心城區一致。因2017年是首年實行小一網報,個別條件不允許的家長也可到登記點現場報名。
3. 關于入學年齡的要求
按照《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號) “確保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六周歲兒童入學。在此基礎上,由各市(州)或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具體明確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鑒于成都市圈層內各區(市)縣學校學位及適齡兒童人數差異較大等情況,市教育局要求各區(市)縣在確保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六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兒童入學的基礎上,由各區(市)縣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學位情況和適齡兒童數量等,確定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體入學實施辦法。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