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天津社區 2017-11-02 14:56:51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南開學校 2017年小學一年級招生簡章
2017-05-12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微社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和《2017年天津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制定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南開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簡章。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二、報名時間
2017年5月20日(周六)、5月21日(周日)
三、報名地點
海河教育園區管理中心(新慧路1號,文華酒店對面)
四、報名工作流程
(一)網上預約
1.時間:2017年5月12日10:00至5月17日17:00
2.網址:http://www.thep.gov.cn:8088/
(二)現場報名
攜帶網上打印的報名預約表和相關證件,由申請人帶孩子進行報名。
五、報名條件
(一)園區家庭戶籍適齡兒童
1.報名條件
(1)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
(2)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
(3)戶籍地址與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知香園、景新花園)。
2.所需材料
戶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申請人身份證。
(二)園區單位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1.報名條件
(1)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父母;
(2)適齡兒童與申請人同在一個集體戶上;
(3)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在本市無房產。
2.所需材料
(1)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人和適齡兒童戶口頁、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在本市無房產證明;
(4)兒童預防接種證。
(三)園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
1.報名條件
(1)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父母;
(2)申請人持有園區居住證,且證件在有效期內;
(3)申請人在園區注冊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在園區注冊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務工就業;園區注冊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補繳無效)。
2.所需材料
(1)居住證;
(2)申請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及適齡兒童在園區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申請人在園區購買房屋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申請人在園區租賃合法住宅房屋并實際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以及園區房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4)申請人在園區務工就業證明:務工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等,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憑證;
(5)兒童預防接種證。
(四)園區院校在職教師子女
1.報名條件
(1)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父母;
(2)申請人為園區院校在職教師。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適齡兒童戶口簿;
(2)申請人與適齡兒童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在職教師證明(在預約系統中下載填寫打印并加蓋院校人事部門章);
(4)申請人教師資格證;
(5)兒童預防接種證。
六、備注說明
(一)如需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申請人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屬實,如不屬實,后果自負。
(二)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三)鑒于園區尚未建立高中,將在市有關部門支持下,協調具有園區學籍和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時報考市區的高中。
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南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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