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7-10-31 15:25:29
深圳龍華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新生入學指引
一、招生對象(大學區試點學校區域適齡兒童、少年)
(一)小一招生對象
我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并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
(二)初一招生對象
我區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戶籍適齡少年。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留級重讀
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二、時間安排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小一:4月22日10:00-5月3日18:00/初一:4月25日10:00-5月5日18:00)
(1)家長自行登錄“深圳市龍華區基礎教育”(網址:http://lhxqjy.sz.edu.cn/)-左導航欄“家長服務通道”處點擊“小一報名(大學區)/初一報名(大學區)”,按指引進入“龍華區大學區試點網上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注:網上報名需同時填報大學區內2所公辦學校作為申請學校,選擇1所民辦學校作為分流學校。家長填報的2個公辦學校志愿沒有先后或主次區別,也不是錄取順序。
溫馨提示:(1)在該時間段內報名的先后不作為學位安排的依據,請家長錯開報名時間,以免造成網絡堵塞,影響順利報名。
(2)大學區試點學校的招生范圍依據人口密度、學位需求、學校規模、學校分布等實際情況,以“均衡教育資源、距離相對就近、主干道路為主”為原則進行學區劃分,具體參見《龍華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范圍一覽表》。
(3)網上填報的所有信息,應用市社工委“織網工程”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后臺比對和審核,請家長確保所錄入的信息準確無誤。
(4)若家里沒有上網條件,家長可在學校公告的時間內憑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件到招生范圍學校上網填報,學校在此期間將會協助家長上網申請學位。
(5)小一:5月3日18:00/初一:5月5日18:00為網上預報名結束時間,請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預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2.學校初審(小一:5月7-9日/初一:5月14-16日)
網上預報名后,家長按規定時間攜帶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申請表)到所填報2所學校中的第一個學校進行材料初審(如:填報志愿時申請學校為龍華區實驗學校、民順小學2所學校,則將初審材料送至龍華區實驗學校。注:材料初審學校不是最終錄取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教育部門不予安排學位。未按規定時間向申請學校提交初審材料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并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小一:5月10日-6月9日/初一:5月17日-6月16日)
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應用市社工委“織網工程”數據資源庫對入學申請資料進行數據后臺比對和審核。
新生就讀與免費資格后臺比對和審核后,由申請學校對各部門審核結果及核定分數進行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如果出現因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家長須按所報學校要求進行信息復核,修改后的信息將再次送相關部門核驗,材料復核期間,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復核結果。復核結束后,家長相關修改信息及審核結果不予采納。
4.學位安排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所填報志愿,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如申請學校符合就讀條件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且錄至招生計劃數時,出現多人積分相同的情況,該部分積分相同的學生采用現場抽簽方式實行差額錄取,錄滿為止。例如: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招生計劃為270人,錄取至250人時,有100人積分并列排在該校第251名,則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從積分并列的100人中隨機抽取20人,錄取至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現場抽簽方式未被錄取的80名學生及積分排在此后的學生進入填報的另一學校錄取流程。
錄取學校順序根據大學區內各學校學位申請情況確定。例如:小一或初一先錄取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再錄取民順小學,最后錄取龍華區實驗學校。具體時間或順序待定。
家長如同時填寫2個學校,被其中一個學校先行錄取,但家長不愿就讀該校,由家長自該校錄取名單公示3日內,向錄取學校提交放棄該校學位申請書,進入另一申請學校錄取流程,該校空余學位不予替補。例如: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民順小學兩個學校,分批次錄取時先被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學校錄取,但家長不愿就讀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由家長自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錄取名單公示3日內,向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提交放棄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學位申請書,進入民順小學錄取流程,深圳市高級中學北校區空余學位不予替補。
5.公布名單
按學校錄取順序分批次進行公布,具體時間以各學校錄取時間為準。
大學區內各學校按招生計劃錄滿后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就讀受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選擇同一所民辦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根據積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未被錄取的再次自主選擇其他受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
6.新生注冊(小一:7月11日前/初一:7月11日前)
各學校(小一:7月11日前/初一:7月11日前)接受新生注冊。家長按照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注冊,不按時到校注冊的兒童、少年,將取消該校學位。
小一注冊所需資料:
《學位預申請回執》、學生身份證或戶口本、《兒童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家長持兒童接種證到就近社康中心開具查驗證明,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登錄市、區疾控中心網站直接打印)。
初一注冊所需資料:
《學位預申請回執》、適齡少年身份證或戶口本。
三、報名材料準備(學校驗原件,收復印件):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審核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復核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復核后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采納。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二)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三)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合同)、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參保證明。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審核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復核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復核后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采納。
(四)港澳籍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參保證明。
5.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6.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登記截止日期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審核期間,計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須在復核前,到社區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記。復核后計生信息有修改的,結果不予采納。
(五)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區就讀的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我區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四、積分入學辦法
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學校,按照所填報志愿,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積分辦法分為“基礎分+加分”項目。詳見《龍華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大學區試點招生積分辦法一覽表(試行)》。
說明:申請學校為單校劃片范圍內學校的學生加5分。(如:屬于民順小學單校劃片范圍內的學生同時申請民順小學和龍華區實驗學校,民順小學加分5分,龍華區實驗學校不加分)。
五、注意事項
1.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直接影響材料審驗結果和學位安排,請家長務必確保錄入信息準確無誤。
2.家長在網上填報的手機號是接收學校有關報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請務必留意短信內容并積極配合。
3.關于特殊適齡兒童、少年的報名:
(1)凡屬今年小一、初一年級招生對象,經鑒定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且符合在龍華區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可申報大學區內學校。
(2)經鑒定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龍華戶籍適齡特殊兒童、少年,憑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龍華區特教班”(地址:龍華中心小學內)或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地址: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電話:89468000、89468807、89468815)申請學位。
4.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校將不提供學位:
(1)未申報或未遞交初審材料;
(2)已安排學位而不按時到校注冊;
(3)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不得重復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5.大學區入學材料提供、優惠政策同非大學區,有關要求可參照非大學區新生入學指引。
6.2018年小一、初一學位申請,《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的簽發日期必須是2017年8月31日前,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才能申請。其他類住房、《房屋租賃信息》可用來申請學位但不參與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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