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內蒙古 2017-10-16 18:00:01
1.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需具備“三證”
(1)父母雙方和本人原籍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完稅證明或未達起征點通知書(任一即可)的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雙方一年以上暫住證(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實際居住情況材料:
(1)已入住新購住房的(不含商鋪、門臉),需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及正規購房票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2015、2016年兩年任意一次水、電、暖和有線電視等生活票據
(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規范文本的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不能提供規范文本的租房合同,需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簽署的房屋租賃協議,房主房產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社區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須滿一年以上,即在2015年9月1日前。
幾點說明:
(1)若出現片區服務學校學位不能滿足本片區適齡兒童入學的情況,則通過隨機派位或相對就近原則安排至指定學校就讀。
(2)同一套住房六年內只能有一名適齡兒童在片區內的小學一到六年級就讀(一個家庭多個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轉租,原學生應隨監護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學。若學生未辦轉出手續,該套房屋不予辦理新生就讀。
(3)對于公辦教育資源不足的地方,根據學生意愿可以進入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學校。
(四)入學程序:
1.網上注冊:
2016年5月4日至6月3日為網上注冊階段。學生家長在此期間通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登錄“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生相關信息,進行報名注冊。
2.審核材料:
7月22日至7月29日為審核材料階段。區教育局和各相關學校將會同房產局、公安局等相關單位對家長出具的入學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驗。
3.公布結果:
8月10日為公布新生入學結果時間。家長登陸報名系統即可查看到信息。
三、工作要求:
1.2016年小學入學實行計劃管理。我區要按照學校辦學規模制定小學招生計劃,并根據網上信息采集數據和招生計劃劃定學校招生范圍,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各學校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2.2016年小學新生學籍將依據“小學入學服務系統”的數據統一建立。
3.要嚴格控制班容量,同時禁止各招生學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
4.杜絕違規操作。區教育局將嚴格按照市教育局關于招生工作的要求,統一招生工作時間表和招生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
5.我區將通過各種媒介進行廣泛的社會宣傳,保證人民群眾對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同時將設立專門的咨詢解答熱線電話和及時進行網絡反饋,力爭把宣傳工作做實做細。
6.本文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16年小學入學工作結束止。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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