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佚名 2017-10-12 17:00:34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幼兒音樂舞蹈教案《音樂舞蹈教育活動初探》,希望對幼兒學習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標中包含了各育的內容。只有實施體、智、德、美和諧發展的教育,才能使幼兒達到合理的發展,美育是培養人們正確的審美觀點,健康的審美情趣,提高人的感受美,認識美,欣賞美,愛好美,鑒別美,利用美,創造美等多方面審美能力的教育。美育在陶冶人的思想感情,啟迪智慧,增強生活樂趣,培養人的高尚情操等方面能夠發揮其獨特作用。音樂教育是美育教育的手段之一,它是擅長抒發感情的藝術,能夠深入人的心靈深處,激勵人的情感,動人心弦,常常使人感到一種可以意會而不可言傳的情感體驗。音樂教育就是從激勵孩子的情感入手,從而對孩子進行教育。其教育力量比單純講授要強的多。音樂教育活動如果不感人,不觸動人的感情,就不能發揮音樂藝術應有的教育力量。世界幾大音樂體系的共同特點是側重對幼兒潛能的塑造,著眼于素質能力的培養,同時緊緊抓住幼兒好動,好玩的心里特點,使音樂成為幼兒自發的要求。同時認為早期音樂教育應著眼于培養情趣,讓幼兒在音樂活動中感到愉快,另外在音樂活動中應重視發展幼兒的想象能力和創造能力,因為創造是時代要求我們的最重要的品格。而孩子的創造性是要從小去發現、鼓勵、培養和發展的。
我園音樂舞蹈教育的現狀是:
一、幼兒來源選擇范圍較小,只能從兩個中班中挑選。
二、幼兒水平參差不齊,普遍較差。
三、幼兒外形不均勻,個頭高的高、矮的矮。
據此我們進行了音樂舞蹈教研活動,下面是實踐過程中的體會:
一、興趣是前提:
興趣是人們從事任何活動的強有力的動力之一。在各種活動領域中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幼兒,興趣可以吸引兒童去參加各種活動,思考各種問題,從而發展兒童的各種能力。有興趣的活動總是給幼兒帶來快樂、歡喜和滿意的情緒體驗。
培養幼兒音樂興趣的幾點做法;
(一).創設育情的活動環境。
《規程》第20條明確提出:“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為幼兒提供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和條件。”現代教育十分重視環境對兒童發展的作用,人們已普遍認識到為幼兒創設良好的物質環境和心理環境的重要性。所以要注意環境中的育情因素,是因為優美和諧的氣氛能積極地、有效地促進幼兒的審美活動,直接影響學習效果。
(二)、激發幼兒的情感表現
教材的情感因素,要通過教學過程中教師的分析、表現和與幼兒的情感交流來完成的。教師與幼兒之間情感交流的程度,直接影響著幼兒的學習興趣和參與程度。教師是情感交流的主體,要將全身心的愛傾注在幼兒身上,贏得他們的愛戴,共同創造美、享受美,這才是音樂教育成功的基礎。教師簡練、準確、形象的語言,富有表現力的演唱、優美的舞姿、飽滿的熱情,都能喚起幼兒的美感,使之愿意去親身嘗試、體驗。“情感“就會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上萌芽,而且會在演唱、舞蹈中表現出來。這正如文學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知音》中說:“夫綴文者情動而辭發,觀文者極文以入情。”綴文如此,歌詠又何嘗不是“情動而辭發”,“極文以入情”呢?因此,只有當教師把音樂藝術形象中所體現的思想和情感充分揭露出來,音樂對幼兒才有意義。只有當教師把幼兒帶入音樂的意境中,進入表現音樂的最佳狀態—“情在弦上”時,那么音樂教育的任務才算是真正地完成了。
(三)培養師生情感,創造育情的心理環境
音樂教學的過程是師生情感交流的過程。這種過程就是以教師為一極,幼兒為另一極的交互作用過程。努力創造一種平等、互愛、輕松、愉快,直到師生間相互需要得到滿足的和諧氣氛,才能激發幼兒對音樂活動的興趣。
(四).創設良好的音樂教育環境,為幼兒提供良好的活動和表現能力的機會。
如:開班后,我們在室內開設音樂區,備有孩子們喜歡的樂器,供幼兒欣賞的錄音機,磁帶。供幼兒表演用的頭飾,小道具。準備了供幼兒編節奏用的小音符等。孩子們在這個小天地里高興地用自己喜愛的樂器在歡快的音樂伴奏下盡情的唱歌、跳舞。孩子們自結伙伴,自選樂器,自選內容,自編自演,享受著成功的喜悅,在寬松的環境中呈現出一派生動活潑的景象。“音樂區真正成了孩子快樂的小天地,在這里他們久久不愿離開。”“音樂區域的活動,成了他們游戲活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音樂的熏陶下使孩子情緒愉快,情趣得到潛移默化的陶冶,幼兒感受能力逐漸得到提高。正像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所說的:“童年不能沒有游戲和童年,同樣也不能沒有音樂。”
(五).認真考慮音樂活動的形式及教學方法,引起幼兒學習興趣,誘發學習的愿望。
美育使一種情感教育,這種教育在形式上使自由的,生動活潑的所以在音樂活動中對幼兒不能限制過多,管的過死。我們的教育任務不僅要都給幼兒知識技能更重要的是培養幼兒的自學能力和創造能力。教師是個發掘者,教學的根本任務是發掘每個幼兒潛在的創造能力并促進這種能力的發展。要使實驗取得良好效果,關鍵在于改革一切不適應的教育思想、教學方法及教學法內容。以往的舞蹈教學活動中。教師只重視幼兒是否掌握教師所給的適應與技能,如歌曲會唱了嗎,舞蹈動作跟教師教的是否一樣……原因就在于:教師沒有真正成為幼兒自主進行音樂活動的積極者,支持者,發掘者,只是個命令者,指揮者,監督者,教師較少去考慮如何幫助幼兒在活動中獲得成功感,增強自信心,激發興趣,及幫助形成良好的、正確的自我概念。教師不了解幼兒,也不觀察幼兒的需要,只是用一個預先確定的標準來評價幼兒,希望所有的幼兒都能完成同樣的任務、形成相同的技能。
現在的教學應做到“今天的教是為了明天的不教”,在教學活動中讓幼兒自己去感受、理解、表現音樂,幼兒通過自己的音樂實踐,主動積極地探索知識,從而提高素質,發掘潛力,培養個性,這種教學著眼于幼兒未來。在教學中可能會感到起步很慢,但這時幼兒所獲得的點滴知識都不是教師“灌”的,而是自己探求到的,而這恰恰是最重要的。
如:執排教師在排練“采花花”時,先富有感情為幼兒講抗洪救災的故事。然后引導幼兒通過想象,創造用動作將力度的起伏、情感表現出來。也許有的動作不一定使成人滿意,但這樣的教學強調對幼兒“學”的研究。它不單純追求“成品”掌握的效果,是重在追求教學過程中幼兒各方面的反映。因為教學過程是體現幼兒知、情、意的心理活動過程,也是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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