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家長幫論壇 2017-09-18 14:27:16
2017年上海幼升小繼續推行統籌政策,凡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戶口類型不對、年限不夠、人戶分離、非滬籍等等)均有可能被統籌。下面小編將為大家簡單分享下每個區的招生統籌規則和熱門學校的招生要求。(注:未作特殊說明的,默認人戶一致第一梯隊,非滬籍最后一梯隊。)
黃浦區
(一)本區戶籍對口適齡兒童
區教育行政部門首先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對口入學,當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依次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的關系、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的適齡兒童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二)申請本區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對于申請居住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內的小學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依次順序為:
①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并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③其他情況。
(三)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對于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四)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徐匯區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為40人左右。
2.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4.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5.符合就讀條件的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滿積分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長寧區
根據《2017年長寧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依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現就公辦小學招生排序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學校招生公告為準。
二、學校招生公告中無梯度安排的,原則上根據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戶籍:
1.本區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兒童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二)非本市戶籍:
1.符合條件的臺灣適齡兒童(根據《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執行)
2.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適齡兒童
3.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4.符合條件的華僑及外籍人員攜行子女
靜安區
(一)戶籍兒童入學
根據對口入學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靜安區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戶主及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具體情況可參見各學校《招生通告》。
(二)統籌居住地入學
以“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為原則,根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資源分布和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報名登記數量,以及與購房人或承租人關系、購房或租房年限等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驗證,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三)隨遷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普陀區
基本原則
以“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具體辦法
根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情況,按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且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2.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3.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4.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寄居的其他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5.適齡兒童的居住地為其監護人的租賃房屋;
6.其他情況。
以上6類情況中的每一類都要根據戶籍或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按順序予以統籌安排。具體可查閱學校發布的招生公告。
虹口區
當學校對口范圍戶籍學生報名數大于計劃數時,實行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將按如下順序安排入學:
(1)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人戶一致,且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之一或兒童本人的,原則上相對就近對口入學;
(2)戶籍在旁系親屬處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3)居住本區且房屋產權為適齡兒童父母之一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4)其它情況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當上述各類適齡兒童數大于可計劃數時,將根據戶籍或實際居住年限、購房年限等排序情況作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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