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延慶區教委 2017-05-12 18:22:31
北京延慶區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工作家長告知書
尊敬的幼兒家長:
您好!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延慶區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延慶區2017年非京籍兒童少年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文件精神,為確保您的孩子順利進入延慶區小學接受義務教育,請各位家長認真閱讀如下內容:
一、關于信息采集范圍
所有2017年秋季進入小學一年級的新生均須參加信息采集。
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將依據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不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學籍,無法正常入學。
每名兒童只能在入學系統中的一個區縣進行入學信息采集,杜絕在戶籍地和房產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區進行信息采集,杜絕“跨區入學”。
二、關于適齡兒童界定
1.適齡兒童:2017年小學入學的適齡兒童,是指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孩子,由家長自行采集。
2.超齡兒童: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由教委統一采集。
3.不足齡兒童: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不能參加信息采集。
三、關于網絡平臺
推薦使用IE7及以上瀏覽器,關閉瀏覽器彈出窗口設置
1.入學相關政策查詢
延慶教育委員會:http://www.yqedu.com.cn
2.信息采集操作指南(手冊)
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
3.信息采集
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
四、關于一年級招生關鍵時間點提示
1.2017年5月1日開始: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開放,進行入學政策宣傳。
2.2017年5月8日—5月31日:信息采集(5月31日后系統自動關閉錄入功能)、打印信息采集表。
3.2017年5月16日開始:啟動非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非京籍兒童適用)。
4.2017年6月12日開始:學校公布招生公告(招生計劃、招生片區、報名所需材料等)。
5.2017年6月17日、18日:學校現場登記,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6.2017年7月10日開始:學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五、關于學齡人口信息采集方式
第一步:請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進入“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仔細查看相關操作手冊后,點擊“立刻開始辦理”,選擇“延慶區”,進入延慶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
第二步:1.本市戶籍點擊“小學入學服務系統”。
2.非本市戶籍點擊“非本市戶籍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材料審核入口”,進行入學資格申請,錄入提交基本信息后,信息將傳送到暫住地所屬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其他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無法接收該信息,5月16日之后,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詳見延慶區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yqedu.com.cn公示公告欄,《北京市延慶區2017年非京籍兒童少年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到街道、鄉鎮審核通過后進入第三步。
第三步:家長如實填報、核實各項信息(帶紅色“*”的為必填項,其他為選填項)。市、區有關部門建立了系統聯網驗證、當面驗證等多道驗證審核程序,以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無論哪個驗證環節發現虛假信息,該條登記信息都將成為無效信息,將影響孩子正常入學,家長在信息采集時一定要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
第四步:信息錄入確認無誤后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登記入學時須攜帶)。
注意事項:1.請牢記賬號和密碼。
2.登記的手機號碼用于接收各階段信息,務必填寫正確。如無法接收相關短信,首先確認注冊手機號是否填寫正確,然后確認手機是否欠費或設置了短信攔截功能,若都沒有問題請撥打技術咨詢電話查詢具體情況。
3.注冊信息將通過公安系統進行比對驗證,以公安系統數據為準。如果未通過審核,首先請對照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檢查信息填寫是否有誤,如果有誤,請撤銷信息按照正確信息重新進行注冊;如果與身份證、戶口本確實一致請與公安部門聯系。
4.如果注冊的信息填寫錯誤,請家長于5月31日前自行撤銷信息并重新注冊填寫。
5.在信息采集完成后,如需變更入學區縣,5月31日前家長可自行注銷在原區縣注冊的信息,重新進入需要入學的區縣進行注冊。
6.適齡兒童入學信息一經學校審核通過、系統提交成功,將無法撤銷或修改。
7.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承擔由于填寫虛假信息或錯誤信息產生的相應責任和后果。
8.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時需直接打印,復制后打印的無效。
六、以下四種情況,由區教委小教科統一進行信息采集
1.超齡兒童(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無學籍)。
2.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中,按本市戶籍對待(具體條件見下)。
3.外國籍(指適齡兒童本人)。
4.香港澳門籍的適齡兒童。
區教委小教科辦公地址:延慶區高塔街51號303室
集中辦理時間:2017年5月22日—5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辦理時請帶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以免影響正常的信息采集工作。
七、持有下列證件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兒童,按本市戶籍對待
1.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2.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
3.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4.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5.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6.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
7.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8.父母雙方為本市戶籍,無戶口的適齡兒童,需村委會開具《子女關系證明》并加蓋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計生部門公章,同時由鄉鎮政府或街道開具《子女關系證明信》,同時攜帶出生醫學證明。
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如有疑問請進行電話咨詢。
信息采集技術咨詢電話:4008310001
入學政策咨詢電話:69102029
延慶區教育委員會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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