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荔灣區教育局 2017-05-09 13:37:58
北京海淀區上莊西北旺學區2017年兒童入學需要到學區查驗材料的人群及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
查驗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查驗地點:上莊西北旺學區管理中心會議室(清華附中永豐學校二樓A214)
一、超齡兒童材料
(一)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12日
查驗資料:
1.超齡兒童未就讀小學證明(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并加蓋公章)
2.超齡原因說明,如醫院病歷、本地幼兒園就讀證明等
3.全家戶口本
4.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暫住證)
(二)本市戶籍超齡兒童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查驗資料:
1.超齡原因說明,如醫院病歷、幼兒園就讀證明等
2.全家戶口本
二、按海淀區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
1.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海淀區人力社保局開具《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②全家戶口本
③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2.在京投資臺商及其雇員(臺胞)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有效簽注
②海淀區臺辦開具的《臺胞子女入學身份證明》
③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
②適齡兒童父或母的《進站函》(單位須在海淀區內),且在有效期限內
③全家戶口本
④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4.隨軍家屬中的適齡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駐海淀區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的隨軍證明(須簽注隨軍子女信息)
②現役軍人證件
③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④全家戶口本
5.華僑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②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戶口人員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海淀區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
②適齡兒童父或母海淀區常住戶籍登記卡(不含學生集體戶)
③全家戶口本
④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7.《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子女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①持證人名下有海淀區內產權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應在有效期內,證件上登記有持證人員子女名單。證件上信息均應為機打,手寫無效。
②持證人名下無海淀區內產權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應在有效期內,持證人的聘用單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區內,證件上登記有持證人員子女名單。證件上信息均應為機打,手寫無效。
③證件顯示的聘用單位或居住地址從外區遷入我區的,遷入時間應在2017年5月1日前。
④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⑤全家戶口本
三、港澳籍兒童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1.適齡兒童及一方法定監護人應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證
2.適齡兒童及一方法定監護人應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3.房產證明或住房證明
四、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入學資格審核
查驗時間:5月8日-5月26日
入學條件:
具有海淀區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適齡兒童父(母)一方法定監護人,為集體戶口所在單位正式職工并在此單位實際工作;
2.適齡兒童父(母)一方法定監護人,為海淀區集體戶口,戶口托管在人才服務中心,并在海淀區實際居住。
托管在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監護人向所屬學區管理中心遞交材料。材料包括:
①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
②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集體戶口單頁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海淀區實際居住證明。
注:以上審核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字)。
入學咨詢電話:5098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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