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2-14 18:33:30
越秀區教育局關于做好越秀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2016年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如下所示。
區轄內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6〕1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從2016年起,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關于民辦小學網上報名具體安排
(一)網上報名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的家庭,可在報名時段內向擬報名的民辦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二)錄取學生
民辦小學于5月25日至5月27日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于5月30日前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小學于7月9日至7月10日接受新生注冊報到,并將名單上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行政部門于7月11日至7月12日審核名單。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預錄取和正式錄取結果。民辦小學于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三)補錄學生
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進行補錄。7月4日至7月8日進行第1次補錄,8月25日至8月31日進行第2次補錄。已進行網上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1至4個平行志愿申請補錄。補錄的報名程序、錄取方式與正式錄取的要求相同。
二、關于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具體安排
(一)網上報名
小學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6月27日至6月28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本市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小學五、六年級《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4頁掃描件;外地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五年級下學期、六年級上學期的班主任評語2頁掃描件。學生家長要確保上傳材料的真實性。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家庭,可在報名時段內向就讀的畢業小學或擬報名的民辦初中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二)錄取學生
民辦初中于6月29日起開始招生,3天內完成,并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發出面談通知,以及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小學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于7月1日前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初中完成初步錄取工作后,將名單上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行政部門于7月11日至7月14日審核新生名單。民辦初中于7月18日前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完成學籍建立工作。小學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預錄取和正式錄取結果。
(三)補錄學生
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學校可以進行補錄。7月5日至7月7日進行第1次補錄,8月25日至8月31日進行第2次補錄。已進行網上報名但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1至4個平行志愿申請補錄。補錄的報名程序、錄取方式與正式錄取的要求相同。進行第2次補錄的民辦初中學校,于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民辦學校需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秩序,樹立良好形象、推動學校規范特色發展,嚴格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范招生行為的規定,按照招生進度安排開展招生。
(二)民辦學校招生于2016年起實行網上報名。民辦學校需向社會、家長做好網上報名的宣傳工作。設置專人負責網上報名工作,為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家庭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民辦學校不得錄取未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報名的學生。
(三)民辦學校嚴格執行免試入學原則,不得采取考試或變相考試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四)民辦學校不得借助中間方(含社會機構)通過組織考試、競賽或培訓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要求任何學校、社會機構向本校推薦生源。民辦初中在錄取學生前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紙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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