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2-05 11:28:52
改善膳食營養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營養膳食補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向學生提供等值優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不得用于補貼教職工伙食、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具體根據國家試點地區覆蓋學生數、補助標準核定;對于地方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具體根據地方試點地區覆蓋學生數、地方財政投入、組織管理、實施效果等因素核定。
現階段,對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達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標準給予獎補;對未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對學校
補助公用經費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取暖地區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公用經費補助水平。
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具體根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份義務教育在校生數、規模較小學校數、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由中央統一確定。
小貼士
什么是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是指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的費用,具體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保障校舍安全
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公辦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
中西部地區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具體根據各省份農村義務教育在校生數、生均校舍面積標準、安全校舍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面積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獎補,補助經費具體根據各省份農村義務教育在校生數、財力狀況、校舍安全保障投入及危房改造成效等因素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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