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 作者:家長幫小編 2016-06-30 18:34:06
黃浦區
1、對于本區戶籍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學生 報名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對于申請居住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的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依次順序為:
①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并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③其他情況。
3、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4、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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