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06-22 11:00:4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按照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完善入學規則,加強統籌管理,健全治理機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確保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認真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
(三)堅持依法依規操作,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
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縣戶籍,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需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小學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二)初中入學條件
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海淀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淀區,但全家戶籍在海淀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三)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海淀區戶籍對待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入學方式
(一)小學入學方式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參加海淀區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持全家戶口簿、房產證明等資料,隨監護人到責任學校進行信息審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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