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06-14 14:28:27
一、招生對象
(一)小一年滿六周歲(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在龍華新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規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二、時間安排和報名程序
1.網上預報名(小一:3月31日10:00-4月12日18:00)
按照每所學校公布的招生范圍及接受申請學位類型,選擇相應的學校,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學區劃分參見《龍華新區2016年秋季公辦學校招生范圍、接受申請學位類型、咨詢電話一覽表(不含大學區)》。
家長登錄"深圳市龍華新區基礎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導航欄"家長服務通道"處點擊"小一報名/初一報名",按指引進入"龍華新區家長網上預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溫馨提示:
(1)在該時間段內報名的先后不作為學位安排的排序依據,請家長錯開報名時間,以免造成網絡堵塞,影響順利報名。
(2)網上填報的所有信息,都將分別送至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請家長確保所錄入(選擇)的信息準確無誤。
(3)若家里沒有上網條件,家長可在學校公告的時間內憑適齡兒童、少年身份證件到招生范圍學校電腦室上網填報,學校在此期間將開放電腦室,協助家長上網申請學位。
(4)小一:4月12日18:00/初一:5月10日18:00為網上預報名結束時間,請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預報名。
2.學校初審(小一:4月23日-4月25日/初一:5月15日-5月17日)
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學位申請表及各項資料的原件(另備一套復印件)提交給申請的學校,學校初審合格,開具回執。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學申請,教育部門不予安排學位。未按時向學校遞交初審材料視自動放棄不再受理。小學學位申請資料初審地點在各申請學校,新開辦學校審核地點分別為:鷺湖學校(暫定名,下同)審核地點觀瀾二中,上塘學校(暫定名,下同)審核地點為上芬小學,深圳市高級中學龍華校區審核地點為民順小學。詳見《龍華新區2016年秋季新生學校初審地點及時間安排表》。
溫馨提示:學校初審時間的先后不作為學位安排的依據,為避免過長時間的等待,請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資料。家長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并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各職能部門審核(小一:4月29日-5月24日/初一:5月23日-6月21日)
由教育部門將初驗合格的報名材料分別交社保、住建、計生、公安、房屋租賃、規劃和國土及市場監管等部門審驗。
如果出現因錄入信息錯漏等原因導致審驗結果不合格,家長須按所報學校要求進行信息復核,否則逾期將無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將再次送相關部門審驗,小一:5月24日18:00/初一:6月21日18:00審驗工作全部結束。材料復核期間,家長可自行登錄"網上預報名系統"查詢最終審驗結果。
4.統籌學位(小一:5月25日-6月23日/初一:6月22日-7月7日)
教育部門統籌安排新區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學位。
5.公布名單(小一:6月24日-6月25日/初一:7月8日-7月9日)
家長到申請就讀學校或登陸報名系統,查詢錄取情況。
6.新生注冊(小一:7月6日前/初一:7月11日前)
各學校(小一:7月6日前/初一:7月11日前)接受新生注冊。家長按照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注冊,不按時到校注冊的兒童、少年,將取消該校學位。
小一注冊所需資料:
《學位預申請回執》、學生身份證或戶口本、《兒童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家長持兒童接種證到就近社康中心開具查驗證明,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登錄市、區疾控中心網站直接打印)。
三、報名材料準備(學校驗原件,收復印件)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下同)、祖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憑證(合同)、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下同)證明材料之一;
4.計生材料:《計劃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作為計生加分證明材料,不提供證明材料不予加分,加分核算以計生部門最后審核為準)。
(二)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新區社會建設局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下同)、祖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憑證(合同)、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下同)證明材料之一。
(三)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三方戶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下同)、祖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憑證(合同)、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下同)證明材料之一;
4.社保或工商營業執照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繳費清單(網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門簽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單(網上打印);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截止日期:小一為2016年4月12日,初一為2016年5月10日。如資料審核期間計生部門審核計生材料不合格,家長按要求對計生問題處理完畢的,需重新到社區工作站予以登記。),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作為計生加分證明材料,不提供證明材料不予加分,加分核算以計生部門最后審核為準);
6.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樣本可在"深圳市龍華新區基礎教育"--"家長服務"欄下載(網址:http://lhxqjy.sz.edu.cn/)。
(四)港澳籍和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區就讀的港、澳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我區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四、積分入學辦法
2016年我區公辦學校繼續實行積分入學,按照"先類別后積分"的方式錄取,詳見《龍華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表》(不含大學區)。
五、學位統籌辦法
深圳戶籍:
只填報學區內公辦學校一個志愿。未被所報公辦學校錄取,選擇服從調劑且"雙免"合格的學生,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至辦事處轄區內其它學校;選擇不服從調劑的深戶學生由家長自行選擇其它學校就讀。
非深圳戶籍:
第一志愿為學區內公辦學校,第二志愿為辦事處轄區內民辦學校,第三志愿為全區范圍內民辦學校。"雙免"合格的非深戶學生未被所報公辦學校錄取但服從調劑的,第二志愿根據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滿為止,依次類推。第三志愿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教育主管部門協調至其它民辦學校。選擇不服從調劑或者選擇服從調劑但第二、第三志愿都不填報的非深戶學生由家長自行選擇學校就讀。
六、學區房鎖定
學區內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賃房)用于申請學位時,在學制期間,小學6年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初中3年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必須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招生報名系統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復申請學位。
學區房鎖定情況可通過登錄"深圳市龍華新區基礎教育網站"(http://lhjcjy.sz.edu.cn/)-"家長服務通道"的"學位房查詢"自助查詢。
七、注意事項
1.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直接影響材料審驗結果和學位安排,請家長務必確保錄入信息準確無誤,如果由于填寫錯誤導致審核不合格,進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責任由家長自行承擔。
2.家長在網上填報的手機號是接收學校有關報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請務必留意短信內容并積極配合。
3.關于特殊適齡兒童、少年的報名:
(1)凡屬今年小一、初一年級招生對象,經鑒定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且符合在龍華新區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可申報學區內學校。
(2)經鑒定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深圳戶籍視障、聽障、智障等適齡兒童、少年,憑戶口本、兒童出生證、醫院證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地址: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電話:89468000、89468807、89468815)。
4.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校將不提供學位:
(1)未申報或未遞交初審材料;
(2)已安排學位而不按時到校注冊;
(3)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重復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學籍的學生重復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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