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王媛媛 2011-07-18 09:25:46
為了阻止4歲的女孩月月(化名)哭鬧,幼兒園左老師竟然用膠紙將月月的嘴粘住,月月的父母以侵害健康權為由將幼兒園校長和左老師起訴至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索賠共計3萬余元。近日,在順義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原告稱:被告聶某是一所民辦幼兒園的校長,被告左某是該幼兒園的老師。2011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左老師為了不讓月月哭鬧,用膠紙把她的嘴粘住。月月的監護人發現后報警。月月雖經醫院治療,但還是表現出情緒低落、害怕上學,天天尿床,并需要繼續治療。因認為被告的行為使自己的身體、精神均受到巨大創傷,因此,月月父母作為月月法定代理人將聶校長和左老師起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原告的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3萬余元。
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有不當之處,愿意進行相應賠償,隨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二被告共賠償原告醫療費、精神撫慰金共計1萬元。達成調解協議后,二被告向原告方進行了賠禮道歉,原告方表示不會再追究二被告法律責任,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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