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09-05-27 17:52:43
*做好反反復復重申規則的準備:研究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專家說:“在兒童這個年齡段,父母要想他們聽話去做某事,或許得說上個百八十遍才行。”
*規則要公平合理:我們要了解各年齡段的相應特點,以保持合理的期望。如果你4歲的兒子總是在飯桌旁坐不住,你就要知道,通常6歲的孩子會比4歲的時候更加能夠“坐得住”,而等到8歲,他們的表現還會要好很多。
*面對孩子違規的行為,家長的反應要言行一致,平靜迅速:有些家長往往空發號令,光口頭嚷著要怎么怎么樣,譬如,“不準那樣!”或者“叫你別干,我說話算話的!”但從來都不落實到真正的行動上。要記住老話——行動比言語更有力。
新約法三章
不論你想將自己的管教技巧作微調還是整修,以下幾個點子都可以幫你更堅決地貫徹行動。
安心拒絕
如果孩子苦苦央求,嗚嗚抱怨,胡攪蠻纏,軟磨硬泡,總讓你禁不住心軟——“就這一次吧”,你的孩子就會斷定,當媽媽說“不”時,其實意味著“還有機會”。
然而請記住,以長遠的眼光看來,妥協是有害的。一旦說了“不”,就一定要堅持。
如果孩子求你買一件你不想給他的東西,譬如含暴力的電腦游戲,或者晚飯前吃的糖塊,你得說“不”,然后解釋為何拒絕他。一旦你給出了解釋,就別再討價還價,談判協商,甚至放棄剛才的主張。你要做的只不過是設下規則。你要傳達給孩子的信息是——你是家長,有些事情你說了算。
選擇措辭
“公平”和“信用”這類詞對孩子很管用,我們可以好好利用這一點。例如,當6歲的兒子堅決不肯清理桌子時,你可以說:“大家都為打掃房間出了力,你不干你那份活兒,不公平。”或者提前警告,對你5歲的女兒說:“你打算啥時候把玩具收好啊?”如果她說晚飯后會做,卻沒有執行,你可以直截了當地指出:“你沒守信用!說好了要做的,現在要說到做到。”
另一個巧點子就是表示驚訝。當孩子胡鬧時,父母往往會說:“又來了”或者“你老改不了!”然而更好的方式是表現出不解和驚訝——盡管這可能需要奧斯卡明星級的演技。你可以說“你最近表現好多了,我可真沒想到你會打小朋友!我知道你喜歡小明,你心里肯定不想這么做的。”
適可而止
紀律嚴明并不意味著苛責甚至虐待。父母不管是制定規則還是實施懲罰,都應該心平氣和,飽含關愛,注意別脅迫和恐嚇孩子。
懲罰也不要過分。別老想著“該怎樣才能教訓教訓這小子?”多想想怎樣能幫助孩子達到你的期望。說到底,有效的紀律還是為孩子自己好:如果他現在對簡單的規則——如“不打妹妹”或“說真話”——都置之不理,他怎么能學會在將來與人打交道時尊重朋友、坦誠待人?記住,紀律嚴明的目標不是權力與控制,而僅僅是為了教會孩子如何在生活中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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