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上海站 作者:優格君 2018-07-25 13:56:38
11.居住證持證人居住地址等登記信息發生變化了怎么辦?
持證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12.《上海市居住證》如何辦理簽注?
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簽注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并攜帶本人《居住證》。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
13.《上海市居住證》未按規定辦理簽注會有什么影響?
持證人逾期未簽注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后《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逾期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在逾期60日后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14.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證》會被注銷?
(1)持證人在申辦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2)持證人情況發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3)持證人已轉辦本市常住戶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15.《上海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該怎么辦?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憑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及時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換領、補領手續。證件丟失的,可以同時辦理掛失手續。
對符合《居住證》換領、補領條件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信息系統中提出制證申請,由公安部門重新制證。
16.《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后,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是否繼續有效?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后,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原《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簽注的,按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規定辦理;《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滿后不再續辦,持證人可以在有效期內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17.如需了解居住證積分制度的內容,請撥打熱線電話:12333,向市人社部門咨詢。
如果想了解區內的招生情況,可以聯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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