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山教育 2018-03-01 14:02:11
2018年上海市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小學、初中: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2018年我區小學、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法律法規,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入學原則與安排
1.入學原則
根據市政府、市教委相關文件精神,對所有在本區居住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先對“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劃片安排對口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等符合其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
(1)“免試”是指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入學,都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鉤的文化選拔考試或者測試。
(2)“就近入學”并不是指到“離家最近”的學校就讀,而是指:由教育局根據本地區公辦學校的資源配置狀況和義務教育適齡學生的分布和需求狀況,合理規劃和確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入學范圍和招生人數,為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提供義務教育學額。
(3)“人戶一致”是指學生戶口所在地與其直系親屬自購且持主要產權的居住類房產的所在地一致。
(4)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5)本區初中小學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學生戶籍所在地、《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以下簡稱“居住登記回執”)登記的所在地,以及房產(學生或其直系親屬自購且持主要產權的居住類房產)的所在地的統計基準日分別為:初中2018年4月13日,小學4月23日。
(6)小學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0人、初中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接納隨遷子女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安排
(1)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居住地在石化城區、朱涇鎮等招生區域內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小學、初中對口招生入學方案實施;居住地在其它鎮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升入所在鎮小學、初中,一個鎮有兩所及以上小學、初中的,按撤鎮前的學區對口升入小學、初中。
(2)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持本區戶籍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持本區戶籍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居住登記回執”且在居住地有房產者:學生本人在本區無戶籍但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且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居住地有自購房產。
持本區戶籍或“居住登記回執”而無房產者:學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區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以及學生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效的“租賃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學生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無自購房產。
其他符合條件者。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統籌安排。
3.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全面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2018年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www.shrxbm.cn),全面實施小學一年級新生網上報名、公民辦小學同步招生,實施初中六年級招生公民辦同步啟動,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入學等辦法,進一步規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三、小學階段招生
1.入學信息登記
(1)小學招生對象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時間為4月8日-4月23日,公辦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公辦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民辦幼兒園、看護點、未入園的適齡兒童家長于4月14日-4月15日(8:30~11:30;13:00~16:00),到指定地點朱涇小學(朱涇鎮健康南路555號)、亭林小學(亭林鎮大慈路398號)、金衛小學(金山衛鎮古城路500號)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
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后,須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首頁點擊“學生照片上傳”按鈕,按照規定格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數碼照片,像素為272*354,分辨率為300dpi,jpg格式),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的重要依據。如家長上傳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為入學后注冊學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長難以上傳規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證上傳兒童照片的頭像清晰可辨,不會影響入學報名,待入學注冊學籍后再采集規定格式的照片。
4月23日之后到8月10日期間的每個星期五(8:30~11:30;13:00~16:00),所有符合條件但未辦理登記手續的隨遷子女適齡兒童家長到金山教育事務中心(石化臨潮街81號)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
(2)2月23日前,家長須對兒童在讀幼兒園提供的姓名、證件號碼、戶籍、居住等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公安部門或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補辦或更正。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2.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5月3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4月28日。
3.隨遷子女招生
(1)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2)來滬人員適齡兒童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登記的居住地在金山區,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
②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4.公辦小學驗證
(1)5月19日-5月20日為本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家長根據短信通知或“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的相關信息按時到校進行驗證。
(2)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房產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證明材料等。
(3)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出生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2018年1月1日前簽發或簽注),或2018年1月1日后申辦的《上海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含居住登記憑證)。
(4)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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